午餐供應委員會
臺中市立清泉國民中學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組織
一、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午餐供應執行要點
二、目的:
(一)強化學校午餐供應及營養衛生教育工作。
(二)確保午餐供應之品質,以維護全校師生身體健康。
(三)確保午餐經費使用合法、合理。
(四)師生意見能妥善處理及回應。
三、組織:
(一) 學校供應午餐,設立學校午餐供應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由校長、學務主任、總務主任、
教師代表、生輔組長、衛生組長、校護、執行祕書及家長會長等組成之。
(二) 每學期應召開委員會議至少二次,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並作成會議紀錄備查。
(三) 本委員會會議之決議,應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四、委員會名單:
主任委員:顏慧萍校長
職務:總理本會事務及督導各項工作
副主任委員:蔡宗翰(學務處)
職務:負責午餐供應之策劃、推動及執行相關工作
委員:李俊毅主任(總務處)
職務:負責不定期抽核安全及衛生
委員:陳淑妯(會計主任)
職務:負責帳務預算、決算、經費記帳等
委員:劉倉成(出納組長)
職務:負責午餐費用之收繳及收支登記
委員:陳秀紅(事務組長)
職務:負責午餐招標業務、設備採購及維修
委員:王為成(衛生組長)
職務:負責學生營養和衛生教育、校園食物中毒處理通報
委員:呂籽堉(生輔組長)
職務:管理學生搬運餐具及菜餚,負責學生安全教育
委員:廖梅如(護理師)
職務:協助推動學生營養及衛生教育
委員:李志寅(學務處幹事)
職務:辦理清寒學生午餐補助事宜
執行秘書:劉皇妙(九年級導師)
職務:推行各項午餐行政工作
1.辦理午餐訂購、退費
2.午餐滿意度調查
3.每日午餐驗收及取樣
4.午餐網頁營養資訊更新
委員:劉秀清(八年級導師)
職務:指導學生搬運餐具及菜餚,指導學生用餐禮儀
委員:林家瑜(七年級導師)
職務:指導學生搬運餐具及菜餚,指導學生用餐禮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