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英雄劉乾事跡

Post date: Jan 24, 2010 1:10:42 PM

一八九五年十月,日本人以武力侵占台灣後,對我同胞所施的愚民政策與奴化政策,比荷蘭人、西班人更為暴虐苛刻:逼迫同胞改名換姓,剪髮,污辱婦女,巧取豪奪的卑劣手段和所謂的「皇民運動」,令人痛憤不己同仇敵愾,而展開一連串游擊抗日活動。一九零八年日總督府假借開發產業的名義,展開對竹山區域內竹子林的調查,頒布其「官有林野取締規則」與「原野特別處分令」,剥奪當地居民賴以維生的竹子林,將竹子林放領給大財閥(三菱會社)。「三菱」以廉價剥奪了一萬五千餘居民祖先遺澤,且又賴以維為生的竹子林,叫當地居民相當憤懣,成了往後抗日事件的導火線。

劉乾原是沙堡羌仔寮(今鹿谷鄉)人,以醫卜星為業,受到日本警察強迫改業,遯入鹿仔坑崩坪,從事製紙業,築屋設置神壇,信徒日眾,劉乾於平日解經文時,將反日思想傳播給信徒,後來又搬到大鞍中心崙莊,繼續傳播。當總督府將竹子林放領給日本大財閥三菱會社,業主林啟禎等人陳情發還竹子林給原有業主,但均無效。宣統二年(西元一九一零年)林啟禎乃故意去砍掉禁伐之竹子,受三菱公司的監視並發覺,頓遭毆打成傷,當地居民群情激憤,乃籌備抗日。

劉乾等人籌備抗日的舉動共有兩次,主腦人物有八人:劉乾、劉知、劉賜、楊添、林添、林助、林慶興、劉順。這八個人當中,楊添、林添、林助、林慶興是大鞍中崙人,劉知、劉賜是鹿仔坑崩山坪人,劉順則是由雲林雲林縣海來此的外地人。他們都是在一起工作識的,經常聚會,談論日本人欺壓本省同胞之事,而成志同道合的同志,計劃伺機抗日。

第一次在鹿仔坑崩山坪舉行的起義祭旗的儀式,謂待令旗直立,方可起義。祭了半年多,有一天,旗子雖然立了起來但不是直立,而是四十五度的斜立,眾人失望嘆息。第二次祭旗,地點移到大鞍山中崙林進家的家。這次的祭旗也是斜斜立起,人群中有一較急躁的人,見旗子斜斜立起,就當先「搶頭旗」,抓著旗子就往山下跑,其他的人也拿刀械跟著跑。黎明前,抵達頂林派出所,衝進去殺了驚醒的三個日本警察「飯田佐一」、「川島與市」兩個日本警察,和台灣人巡查捕陳霖仔均死於亂刀之下,死狀至慘。而後準備殺入林杞埔(竹山),但因人力單薄又無援,遂予以作罷!這個事件,總督府視為嚴重革命活動,留下日本鎮壓百姓藉口的嚴重後遺症。

總督府除加強防範抗日活動並鼓勵檢舉措施;一面加強鎮壓,另一方面重賞利誘雙管齊下。有些台灣人見利忘義,為虎為倀,偽報抗日份子名單提供日本統治當局,陷害善良百姓,致發生拘捕、拷打、逼供之冤枉事件。

與大鞍有關最有名的就是劉嘉明等密告事件。此事件主謀為竹山郡役所刑事劉嘉明,為了升官及獎金(可獲得水田二甲、樓房一棵)串通其舊識陳坤、「鳥腳來」、林坤山、劉添丁等,以檢舉抗日份子為名請功,利用相命師梁阿水為人命相所留之名冊及陳坤所提供之名單呈報台中州廰;陳坤乃大鞍復興寮崁仔頭人,此人私造槍械,為討好警察,故與警察過從甚密,作為為掩護。而其遊手好閒,到處遊蕩認識不少人。

刑事劉嘉明等人提供日本統治當局的內容是這樣的。謂:檢舉名單所列之人,於昭和十三年(西元一九三八年)的七月半、八月半、十月半,在大鞍龍尾、山豬湖、林錦龍家開會,密謀造反,並編隊操練,計編有復興寮二隊、崩山坪二隊、竹寮一隊、山豬肉頭一隊、肉桶湖一隊。日本統治當局於昭和十五年(西元一九四0年)四月二十一日派警察依名單捉拿,大鞍被捉者有七、八十人之多,被捉者均莫名其妙。當時被捉的地方除竹山外,有鹿谷、埔里、嘉義、草嶺、屏東。連去台東工作的大鞍人亦不能幸免。可說台灣五州,抓了三州,拘禁在台中、斗六、大屯郡三個法院,拘留所人滿為患。

審問時嚴刑逼供,或色誘、拷打、針刺、灌水,十八種刑法無所不用其極,查無實據、卻屈打成招。不招者,有的被打死,有的殘廢,有的心神喪失。被抓的人中,大鞍就有三名死於獄中,即蕭南、何石陣、劉金日。這事件後來供詞經比對均無一符合事實,並經竹山郡役所巡查捕張清港到台中州法院問訊作證,供出此事件乃劉嘉明等所揑造,誣陷善良百姓貪圖奬賞,整個件事件乃真象大白,被捕人犯一一釋放。作者所訪問被害之一,被誣為總司令之辜明順,在昭和十六年(西元一九四一年)九月三日釋放回來。回到家鄉,據他說,居民向他接風洗塵,他精神耗弱幾乎癱換,毫無回應,經休養多年才漸漸恢復神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