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歷史沿革

教宗於「降生奧蹟」諭令中,便說明了紀念殉道者的重要性,提到:「殉道者的見證不應被遺忘,他們是為了愛,以犧牲自己的生命來宣講福音」,這也是本次教宗冊封中華殉道諸聖的主要考量。

不可諱言,天主教在中國的傳教事業有成功,也有失敗;有光榮,也有恥辱;有興盛時的喜悅,也有教難的血淚。但是,面對過去最好的態度就是「正視它」,我們什麼也不可能逃避。教宗若望保祿二世也曾說:「教會不應該怕懼歷史的真理,雖然內心痛苦,也要為她的兒女們的過失擔負責任」。

因此,在紀念中華殉道諸聖之際,我們也同時了解天主教在中國的傳教簡史與教難始末。所有歷史悲劇的發生,除了人為特定錯誤與惡意罪行外,必定有對應之社會因素。

「教難」背後,今天我們知道了,文化差異造成教廷祭祖敬孔禁令,加上清末腐敗面臨內憂外患,導致人民排外仇教心理。

檢視歷史,我們才能知道過去究竟有甚麼疏失,對於錯誤應虛心接受並真正悔改。另一方面,藉著更客觀的了解,以澄清誤解減少偏見。

天主教傳入中國

依史書的記載,天主教信仰是在元朝,第13世紀時正式地傳入了中國。當時「方濟會」孟高維諾 (Giovanni da Montecorvino)主教來北京「開教」。

不過中國真正向天主教敞開傳教大門,是在16世紀明神宗時代。當時「耶穌會」利瑪竇(Matteo Ricci)來華傳教(1583),王朝宰相及官員如徐光啟等相繼歸依天主,大力促進了中國初期教會的發展。

祭祖敬孔禮儀之爭

明思宗崇禎十五年(1642),在中國傳教的「道明會」黎玉範神父,因反對中國祭祖敬孔的禮儀,去羅馬教廷呈遞了禁祭祖敬孔的意見書。

教宗依諾森十世於清順治二年(1645)批准,從此引發了三百年危害中華教會極深的禮儀之爭。

順治七年(1650),「耶穌會」衛匡國神父,奉派去羅馬遞呈爭執案意見書,說明中國祭祖敬孔禮儀是民間禮俗,中國人對父母長輩在生前與死後的孝敬,並不違背教會信仰。教宗亞歷山大七世因而於順治十三年(1656)又准許中國信友行祭祖敬孔禮。

康熙十三年(1674),「道明會」閔明我神父,遞意見書再度掀起歐洲對中國祭祖敬孔禮儀的激烈爭論,進而造成康熙三十二年(1693)時,教廷於福建之「代牧」嚴璫出令禁止中國祭祖敬孔禮儀。

清康熙在三十九年(1700)宣示:中國祭祖敬孔禮儀是一種民間禮俗,與宗教無關。不過,當時的教宗,格肋門十一世,於康熙四十三年(1704)再次出令禁止祭祖敬孔,並於第二年(1705),遣派教廷官員來華宣布此禁令。

之後,康熙派遣耶穌會會士龍安國博世賢艾若瑟陸若瑟四位神父分兩組,前往教廷呈遞對禮儀問題意見書。可惜龍神父、博神父二人死於海中。艾神父與陸神父雖然去了羅馬,但是艾神父死於回國的船上,而陸神父則去了西班牙,並死於西班牙。

教宗格肋門十一世於康熙五十九年(1720)又重申禁令,康熙帝用硃筆批示奏章說:「以後不必西洋人在中國行教,禁止可也」,至此開始籠罩教難之陰霾。

教難事件之始末

鴉片戰爭是近代中國由盛入衰的轉捩點,並於道光22年(1842年)簽訂南京條約,成為不平等條約的開端。西方列強勢力不斷地侵入中國,因而引起一般民眾排外仇教心理。教會的處境可以說是雪上加霜,教案迭起。

清光緒二十三年(1887)「大刀會」在山東焚燒教堂、殺害德籍教士。德國以此為由,侵入膠州沿海之地,迫使清廷賠償包括租借德人膠州灣99年,並讓出膠濟鐵路敷設權和沿鐵道礦山開採權。此導致國民仇外情緒更為高漲,由大刀會改組的「義和團」便高唱「扶清滅洋」的口號,慈禧並降旨仇洋,殺戮蹂躪教會,造成河北、山西等省受害的客籍傳教士和教友多達兩萬人。

這使得光緒二十六年(1900)五月「八國聯軍」進攻中國,並於次年年初訂定「辛丑條約」。經此浩劫,國人由仇外轉為懼外。 

祭祖禁令終獲解除

教宗碧岳十二世因首任宗座駐華代表剛恆毅樞機(1922~1932)與雷鳴遠神父的努力,便於1939年12月8日解除祭祖敬孔禁令,不過危害中國教會三百年的禮儀之爭,為中國歷史畫下悲慘、入骨的傷痕。

今天中國大陸政府教會的三自政策:自養、自治與自傳,不難讓我們看清它的仇洋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