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更新
📢指揮中心日前公布最新防疫規定📢
📌12/1起,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但下面幾點仍要注意呦:
☝️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視近期疫情變化,另做規劃。
☝️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除運動、唱車、拍照、直播、錄影、主持等工作,或在水域活動等口罩比較容易潮濕的場合外,原則還是要戴口罩。
☝️其他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才可以暫時脫下口罩。
📌12/10起,醫院探病調整規定,開放全國醫院住院病人有條件探病,但還是有相關限制:
🏥開放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1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限 (但如果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或是在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因應病情之需要等情況,則不在此限。)
🏥探病者要出示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快篩陰性證明,若探病者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防疫的路上,我們都是一家人❤️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8)日宣布,考量國內疫情趨緩、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情形平穩,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12月1日起適度放寬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三)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四)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四、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五、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六、餐飲場所: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
指揮中心提醒,體質敏感、有慢性病或發燒、呼吸道症狀的民眾,於人潮較密集區,仍建議戴口罩;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並籲請尚未完全接種COVID-19的民眾,儘速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保護自身及親友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