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雅區文雅國民小學
新住民及海外歸國子女就學安置作業要點
113年8月29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 依據:臺中市國民小學學生學籍管理要點。
二、 目的:為輔導新住民及海外歸國子女入學特訂定本要點。
三、 實施辦法:
(一) 由教務處對學生實施學力評估評量學生教育程度。
(二) 成立就學安置小組,整合各處室資源,協助學生生活適應,心理輔導,並增進學習能力。
(三) 召開安置會議,安置小組參考學生生理發展及教育背景(教務處進行學生自主學力測驗),進行綜合研判,並參酌家長意見,若有降轉必要,以一至二年級為原則。經家長同意後,編入適當年級。(必要時,可請家長列席參與)
(四) 就學安置小組委員:由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註冊組長、各學年主任、教師會代表、家長代表、專輔教師等15人組成。
(五) 安置會議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以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六) 學生入學後生活適應困難,導師知會輔導室召開個案會議,研議輔導措施,協助學生適應學習環境。
(七) 學力評估不具華語能力之學生,學校依照相關規定申請華語補救教學等相關措施,協助適應學習生活。
四、 本要點經校務會議決議後,陳請校長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