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文心國民小學資訊教育

委員會設置要點

臺中市北屯區文心國民小學資訊教育推展委員會設置要點

一、依據:

(一)本校校務實施計劃

(二)本校推動校園資訊教育實施計畫。

二、目的:

(一) 推動資訊教育,迎接資訊化時代的來臨。

(二) 建構校園網路環境,提昇校務行政電腦化效能。

(三) 提昇師生資訊素養及能力,推展資訊科技融入教學設計。

三、本會委員設置若干人,由校長、處室主任、資訊組長、各學年主任及電腦教師組成之,其組成方式:

(一)校長為委員會召集人。

(二)校務主任為委員會執行秘書,資訊組長為委員會幹事。

(三)處室主任、學年主任及電腦教師為當然委員。

四、本會委員任期一年,自當年八月一日至次年七月卅一日止。

五、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