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交通安全
6.2 場地安全
6.2.1 設置於二樓或三樓露臺(直上方無頂蓋之平臺)之室外活動空間及園內樓梯扶手,其欄杆間距不得大於十公分、不得設置橫條,且幼兒不易穿越或攀爬。
6.2.2 戶外固定式遊戲設施應標示使用者年齡及使用規則,並應符合幼兒年齡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