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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國小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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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立與營運
1.1設立名稱與地址
1.2生師比例
1.3資訊公開
1.3.1 設立許可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1.3.2 教保服務人員之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2.總務與財務管理
2.1.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並告知家長。
2.1.2 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並開立收據,且未逾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數額。
2.2.1 每學期應至少實施一次全園環境消毒,並留有紀錄。
3.教保活動課程
3.1.1 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
3.1.2 各班課程應採統整不分科方式進行教學。
3.1.3 各班課程不得進行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
3.1.4每日應規劃連續三十分鐘以上之幼兒出汗性大肌肉活動時間
3.2.1 每學年應對全園幼兒實施發展篩檢,並對疑似發展遲緩幼兒,留有處理紀錄。
3.3.1 活動室之桌面照度應至少三百五十勒克斯(lux)以上,黑板照度應至少五百勒克斯(lux)以上。
3.3.2 每名幼兒均有獨立區隔及通風透氣之棉被收納空間或每二週應清洗一次幼兒使用之棉被,並留有紀錄。
3.4.1 全日班應規劃適宜之午睡時間;二歲至未滿三歲幼兒之午睡時間不超過兩小時、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
4.人事管理
5.餐飲與衛生管理
5.1 餐飲管理
5.1.1 應公布每個月餐點表,並告知家長,且每日餐點均含全穀根莖類、豆魚肉蛋類、蔬菜類及水果類等四大類食物。
5.1.3 幼兒使用之餐具不得為塑膠或美耐皿材質。
5.1.4 廚房之出入口應設置病媒防治設施,且無損壞。
5.1.5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每個月至少維護一次,並留有紀錄。
5.1.6 經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處理後之水質,每三個月至少檢測一次大腸桿菌群,水質符合標準並留有紀錄。
5.2 衛生保健
5.3 緊急事件處理
6.安全管理
6.2.1 設置於二樓或三樓露臺(直上方無頂蓋之平臺)之室外活動空間及園內樓梯扶手,其欄杆間距不得大於十公分、不得設置橫條,且幼兒不易穿越或攀爬。
6.2.2 戶外固定式遊戲設施應標示使用者年齡及使用規則,並應符合幼兒年齡層。
武漢國小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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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設立與營運
1.1設立名稱與地址
1.2生師比例
1.3資訊公開
1.3.1 設立許可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1.3.2 教保服務人員之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2.總務與財務管理
2.1.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並告知家長。
2.1.2 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並開立收據,且未逾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數額。
2.2.1 每學期應至少實施一次全園環境消毒,並留有紀錄。
3.教保活動課程
3.1.1 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
3.1.2 各班課程應採統整不分科方式進行教學。
3.1.3 各班課程不得進行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
3.1.4每日應規劃連續三十分鐘以上之幼兒出汗性大肌肉活動時間
3.2.1 每學年應對全園幼兒實施發展篩檢,並對疑似發展遲緩幼兒,留有處理紀錄。
3.3.1 活動室之桌面照度應至少三百五十勒克斯(lux)以上,黑板照度應至少五百勒克斯(lux)以上。
3.3.2 每名幼兒均有獨立區隔及通風透氣之棉被收納空間或每二週應清洗一次幼兒使用之棉被,並留有紀錄。
3.4.1 全日班應規劃適宜之午睡時間;二歲至未滿三歲幼兒之午睡時間不超過兩小時、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
4.人事管理
5.餐飲與衛生管理
5.1 餐飲管理
5.1.1 應公布每個月餐點表,並告知家長,且每日餐點均含全穀根莖類、豆魚肉蛋類、蔬菜類及水果類等四大類食物。
5.1.3 幼兒使用之餐具不得為塑膠或美耐皿材質。
5.1.4 廚房之出入口應設置病媒防治設施,且無損壞。
5.1.5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每個月至少維護一次,並留有紀錄。
5.1.6 經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處理後之水質,每三個月至少檢測一次大腸桿菌群,水質符合標準並留有紀錄。
5.2 衛生保健
5.3 緊急事件處理
6.安全管理
6.2.1 設置於二樓或三樓露臺(直上方無頂蓋之平臺)之室外活動空間及園內樓梯扶手,其欄杆間距不得大於十公分、不得設置橫條,且幼兒不易穿越或攀爬。
6.2.2 戶外固定式遊戲設施應標示使用者年齡及使用規則,並應符合幼兒年齡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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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生師比例
1.3資訊公開
1.3.1 設立許可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1.3.2 教保服務人員之學歷證書或資格證書應懸掛於園內足資辨識之處所。
2.總務與財務管理
2.1.1 收退費基準及減免收費規定應於每學期開始前一個月公告,並告知家長。
2.1.2 各項收費應列有明細,並開立收據,且未逾報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之數額。
2.2.1 每學期應至少實施一次全園環境消毒,並留有紀錄。
3.教保活動課程
3.1.1 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
3.1.2 各班課程應採統整不分科方式進行教學。
3.1.3 各班課程不得進行全日、半日或分科之外語教學。
3.1.4每日應規劃連續三十分鐘以上之幼兒出汗性大肌肉活動時間
3.2.1 每學年應對全園幼兒實施發展篩檢,並對疑似發展遲緩幼兒,留有處理紀錄。
3.3.1 活動室之桌面照度應至少三百五十勒克斯(lux)以上,黑板照度應至少五百勒克斯(lux)以上。
3.3.2 每名幼兒均有獨立區隔及通風透氣之棉被收納空間或每二週應清洗一次幼兒使用之棉被,並留有紀錄。
3.4.1 全日班應規劃適宜之午睡時間;二歲至未滿三歲幼兒之午睡時間不超過兩小時、三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不超過一小時三十分鐘。
4.人事管理
5.餐飲與衛生管理
5.1 餐飲管理
5.1.1 應公布每個月餐點表,並告知家長,且每日餐點均含全穀根莖類、豆魚肉蛋類、蔬菜類及水果類等四大類食物。
5.1.3 幼兒使用之餐具不得為塑膠或美耐皿材質。
5.1.4 廚房之出入口應設置病媒防治設施,且無損壞。
5.1.5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每個月至少維護一次,並留有紀錄。
5.1.6 經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處理後之水質,每三個月至少檢測一次大腸桿菌群,水質符合標準並留有紀錄。
5.2 衛生保健
5.3 緊急事件處理
6.安全管理
6.2.1 設置於二樓或三樓露臺(直上方無頂蓋之平臺)之室外活動空間及園內樓梯扶手,其欄杆間距不得大於十公分、不得設置橫條,且幼兒不易穿越或攀爬。
6.2.2 戶外固定式遊戲設施應標示使用者年齡及使用規則,並應符合幼兒年齡層。
3.1.1 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全園性教保活動課程發展會議。
詳見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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