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評選規則
競賽評選規則
競賽評選規則
一、實用英文聽力項目、專業英文聽力項目
一、實用英文聽力項目、專業英文聽力項目
(一)測驗題目其形式為職場與生活應用之常用句型與對話題目,每一測驗項目分數為100分,由測驗系統立即評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共六項測驗。大學(專)院校組與教師組共八項測驗。
(二)以測驗之[總成績]為評比的依據。
(三)若測驗之[總成績]評比相同者,則以完成[測驗總時間]短者為勝岀,作為比序之依據。
(四)若[總成績]與[測驗總時間]皆相同者,其成績評比依測驗一、測驗二、測驗三、測驗四、測驗五、測驗六、測驗七及測驗八成績為排序依據。
(五)若上列各項評比均相同,得並列同名次。
二、一般英文單字項目與專業英文詞彙項目
二、一般英文單字項目與專業英文詞彙項目
(一)測驗題目由各專業職類詞彙中(或一般英文單字集中)隨機挑出100題。每題1分,每一測驗項目總分為100分,由測驗系統立即評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共六項測驗。大學(專)院校組與教師組共六項測驗。
(二)以測驗之[總成績]為評比的依據。
(三)若測驗之[總成績]評比相同,則以完成[測驗總時間]短者勝岀,作為比序之依據。
(四)若[總成績]與[測驗總時間]皆相同者,其成績評比依測驗一、測驗二、測驗三、測驗四、測驗五至測驗六成績為排序依據。
(五)若上列各項評比均相同者,得並列同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