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組競賽獲獎名額

各組競賽獲獎名額

一、參賽選手以測驗成績高低進行排序,本大賽獎勵方式分為團體獎、個人獎(含金腦獎)及教師指導獎共三種。

(一)團體獎:依照評選規則,取前三名(冠軍、亞軍、季軍)及金腦獎若干名,團體獎國中組、高中組以校為單位,大學組、高職組得以專業科系(室或中心)為單位(僅能擇一計算),請詳見團體獎計分方式(附件3)及英文國際證書之認列參考清冊(附件4)。

(二)個人獎:依照評選規則,取前三名(冠軍、亞軍、季軍)及金腦獎若干名。其中金腦獎為各組從第四名開始計算(依成績排名前百分之二十,大會得依參賽人數與表現作調整。)

(三)教師指導獎:凡所指導學生獲得個人獎前三名或金腦獎,即頒予教師指導獎證書。備註:此獎項適用於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學(專)院校組。每位選手僅頒給一位指導教師獎狀。同一位教師於相同職類獲得多項指導獎次時,以頒發最佳名次指導獎狀為原則。

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專業英文聽(寫)力測驗競賽選手,[測驗一]至[測驗六]測驗成績任一項未達 70分,或[測驗七]至[測驗八]未達40分及格,將不列入前三名與金腦獎等獎項排名。

(二)參加專業英文詞彙項目與一般英文單字項目之競賽選手,所有應考測驗項目皆需及格,其中【測驗一】未達 40分、或【測驗二】至【測驗六】測驗成績任一項未達 70 分,將不列入前三名與金腦獎等任何獎項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