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使用項目
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使用地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許可使用細目 :
1.保育水土所採之保育設施 附帶條件
2.自來水取水處理、管理及配送設施
3. 水庫及與水庫有關的構造物及設施
4.水文觀測設施
5.其他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