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使用項目
免 經 申 請 許 可 使 用 細 目
1.醫療機構
2.衛生所(室)
3.護理機構及精神復健機構
4.老人福利機構
5.兒童少年婦女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6.社區活動中心及社會救助機構
7.托嬰中心
8.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9.其他衛生及福利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