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 可 使 用 細 目
免 經 申 請 許 可 使 用 細 目
1.保育水土所採之保育設施
2.保護水源之職工辦公室及宿舍
3.自來水取水處理、管理及配送設施
4.水庫及與水庫有關的構造物及設施
5.水文觀測設施
6.其他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