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 可 使 用 細 目
免 經 申 請 許 可 使 用 細 目
1.國際觀光旅館 附帶條件
2.觀光旅館 附帶條件
3.一般旅館 附帶條件
4.餐飲住宿設施
5.風景區管理服務設施(管理處所、遊客中心、 展示陳列設施、門票、收費站、停車場、眺望臺、公廁)
6.水族館
7.文物展示中心
8.汽車客運業設施 附帶條件
9.觀光零售服務站
10.涼亭
11.游泳池 附帶條件
12.花棚花架
13.藝品特產店
14.其他遊憩服務及管理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