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使用項目
免 經 申 請 許 可 使 用 細 目
1.社區住宅 附帶條件
2.社區教育設施
3.社區遊憩設施
4.社區衛生及福利設施
5.社區日用品零售及服務設施
6.社區行政及文教設施
7.社區消防及安全設施
8.社區交通設施
9.社區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
10.社區公共及公用事業設施
11.社區金融機構
12.市場
13.工業區員工宿舍
14.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
15.其他經工業主管機關同意設置之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