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祝福,傳遞愛給下一代】
我們的客戶C先生和Z小姐從年輕時期起,便共同打拼事業,累積了豐富的財富。家庭理財均由Z小姐來打理,夫妻二人的努力使得事業一帆風順。
儘管Z小姐曾面臨不易受孕的挑戰,但在45歲時,她和C先生通過試管嬰兒迎來了兩位可愛的孩子,一家人生活幸福安康。
然而,四年前,Z小姐被診斷出乳癌。當時本地政士建議她儘早安排立遺囑及未來財務規劃,以保障她的家庭未來。因為病情得到控制,這個重要的建議被遺忘而暫時擱置。在今年7月,Z小姐的病情突然急轉直下,面對未成年子女,立遺囑變得尤為迫切,否則財產將成為共同共有,無法有效運用。所以必須立即立遺囑以免去他人來當特別代理人導致無法有效的運用遺產。
在Z小姐過世前三天,她的精神狀況出乎意料的穩定。Z小姐在莊嚴且意思清楚和法律要求的行為方式下,由本所以代筆遺囑的方式擬定遺囑,之後以手機和家人紛紛告別。這份愛與不捨讓每個人心情沉重,令大家一時無法平撫心情。
三天後,Z小姐安詳地離世。根據她的遺囑,她的葬禮按其指定的方式進行花葬。願C先生及全家人未來一切安好,平安順遂。我們深感榮幸能夠協助Z小姐和C先生,並送上最真摯的祝福。
【上帝美好的見證】
今年3月底一位慈祥的楊女士與先生一起到本所來寫遺囑,楊女士心平氣定的說4月10日後要去安寧病房等天父爸爸來接他了。他聽說本所在這一塊專業上很出名。請湯育弘地政士當遺囑執行人以及討論身後事規劃內容。
因為母親在板橋是大地主,當初很多土地借名登記在她身上使哥哥及姊妹有建物無土地或是;有土地無建物故無法正常買賣。經過本所的詳細規劃使得土地歸回原來應是哥哥及姊妹的土地持分或建物,問他為什麼先生不主張相關權利。他說上帝給的很豐富了,他先生已很滿足。
考慮到遺產稅高達1300萬,為了製造稅源也將名下一間不動產信託與湯育弘地政士代為出售交付稅款。
可惜楊女士於5月中回天家。因為之前兄弟姐妹間因都更問題已不相往來數年。
為了揭示遺囑的重要性,昨天於某餐廳,湯育弘地政士與各繼承人間揭示遺囑內容,大家聽到遺囑內容抱在一起流淚,感謝楊女士及她先生願意將原本娘家的土地已遺囑方式歸還,也謝謝本所細心規劃各繼承人都非常滿意不動產個歸其位。
接著我在禱告聲中感謝上帝的恩賜,讓我有處理這種繁雜數十筆土地以及對人口說專業及祝福話語的能力,讓過世的人以及活著的人快樂是我的恩賜以及使命。
【遺囑沒規劃,家人成笑話、 遺囑沒擬好,家庭沒得好】
【遺囑+信託=新觀念、新思維】
李先生有一位相依為命的叔叔(未婚無子嗣)、父親以及三位姑姑,因為父親早過世,但父親與叔叔年輕時感情甚篤、經商成功,世常常資助妹妹、餽贈資金。因為兄弟事業成功,年輕時父親有三間房地借名登記與叔叔,但因父親已逝世,兄弟無代位繼承,叔叔又疼愛姪孫,叔叔一直希望房子可以返還李先生。當叔叔苦於癌末稅賦又高財產無法移轉給李先生(姪孫)。於是於生前以遺囑的方式指定XXX為遺囑執行人,遺贈房地與姪孫,於三個月後了無遺撼含笑逝世。
解析1: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得依被繼承人本意直接將不動產、動產依遺囑本意移轉。
解析2:直接遺贈又可以少李先生之後再贈與小孩的稅賦
解析3:遺囑為要示行為本旨有顧到妹妹之特留分,妹妹也知悉,所以不因叔叔過世造成家宅不寧,家族之間一樣非常和樂。
<李先生>
【有遺囑~更體現了媽媽對子女的愛,因為媽媽的愛無須子女代勞,這就是母愛的偉大】
Y小姐與W先生年輕時,懷著美國夢到新大陸發展,並育有二子為美籍人士,台灣無身分文件。
Y小姐與W先生本是人生勝利組擁有高學歷及美國社會的中產階級地位。但因先生過世,因此Y小姐返台來休養。本想安享餘年的,但天不從人願於三年前得知已癌末,但親人不在台灣,直系血親子女二人非本國人,因為疫情也不想讓子女擔心,因此以代筆遺囑方式指定由湯育弘地政士代為辦理喪禮事宜,並將動產遺贈慈善機關,不動產以遺囑執行人方式無須子女返台過戶給兒子。並由遺囑執行人代為委託知名仲介公司出售房地,將價金再交付繼承人。
<Y小姐>
【因為我們有與繼承人充份溝通,讓地盡其利,讓繼承人可以享受先祖打拼之果實】
100年前有二位朋友A、B共有約50000平方公尺之土地,因為A嚮應日據時代東部開墾之號召,舉家遷移至花蓮落腳。後代也不知三芝區有一大片的土地。B之後代世代務農,也怕有侵佔之嫌而委任本所代為協調分割。因為已時隔百年人事更替,雙方並不知曉並已繁衍四代,以及東部家族部份土地因多人未辦理繼承,也委託本所辦理日據時代繼承及再轉繼承。經過協調多達30多位並已完成土地分割,讓土地之後可以充份利用。
<B後代子孫>
【善用遺產稅抵繳以及陽台補登我們很厲害 】
C先生兄弟姊妹和睦相處,依照父親之生前意思分配財產。父親為松江路之地主,要交一千五百萬左右的遺產稅,但兄弟姐妹手中無大筆現金,只有不動產。本所善用相關遺產抵繳地政專業知識為遺產稅申請土地抵繳,進而解決了C先生全家族的遺產稅問題。本所亦發現C家族有部分老舊住宅,應可適用陽台補登部分。為在精華區域的台北市松江路的房子多增加了約30坪的建坪,價格多了1800萬專業讓C家族解決了遺產稅問題又增加了房屋的價值。
<C先生>
C先生與L小姐於104年認識同居,C先生並以不動產贈與L小姐做為對L小姐之保護。也因為L小姐的真心照顧癌末之C先生,二人於106年登記結婚,享受二人世界,惟好景不常,C先生於109年過世,二人無子女,理應依民法1138條的繼承順序,配偶應繼分1/2,其他兄妹共同繼承1/2,但是另一位A女提出C先生與L小姐婚姻無效之訴,因為多人證明C先生與A女在95年即有公開儀式,只是沒辦結婚登記,且有錄影及參與客人之禮金簿。並主張對L小姐之前C先生對L小姐之贈與為A女與C先生在婚姻期限內之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並指L小姐無繼承權。
因此真心相愛要有保障,男女要切記婚姻有無重婚之嫌。即已癌末為了要保護心愛之人應遺囑事先規劃,指定遺囑執行人執行才是真愛。
<L小姐>
L小姐先生過世後留下一筆農地及一戶建管前之房屋,但農地上有一棟違建而無法適用農地農用。有去國稅局諮詢因為非法農地有三萬多平方公尺,因此要繳納四百多萬的遺產稅。本所善用農用的專業知識與其他共有人協調訂定分管協議而讓L小姐遺產稅降至十八萬左右。
且另有一建物鄰馬路,未辦理保存登記。本所利用非都市土地使用規則及相關法規而編定變更部分土地為建地,增加了土地的價值。
<L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