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小姐先生過世後留下一筆農地及一戶建管前之房屋,但農地上有一棟違建而無法適用農地農用。有去國稅局諮詢因為非法農地有三萬多平方公尺,因此要繳納四百多萬的遺產稅。本所善用農用的專業知識與其他共有人協調訂定分管協議而讓L小姐遺產稅降至十八萬左右。
且另有一建物鄰馬路,未辦理保存登記。本所利用非都市土地使用規則及相關法規而編定變更部分土地為建地,增加了土地的價值。
<L小姐>
Y君世代務農,尤其到紐西蘭學習了馬場經營。
Y君父親因為財務分配問題將農地分配給了Y君弟弟,將經營農場之經營權給Y君。
Y弟無子嗣並有慢性漸凍人之疾病。Y弟同意將農地過戶給Y君,因Y君對農場經營火熱並在農地上建築房屋,因未登記實屬違建。且農地在關渡平原上為台北市之模範農業區卻未依法從事農業活動而有罰款。農地因有龐大的贈與稅及增值稅計新台幣1300萬因無錢支付所以無法過戶。本所經過二年的時間先將建物成為合法之農許畜牧設施。並將農地農地農用之規範。過戶時節省了Y君的稅賦新台幣1300萬順利過戶為Y君。
~同為對農地之專業及合法節稅及公部門的溝通本所滿足了Y君從小的農場主人夢想~
<Y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