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影片注意事项:
参赛作品的视频和音频各限时五分钟。
参赛作品的歌词必须有至少80%的中文并且不能带有暴力、色情、政治、歧视、宗教等不当内容。如果歌词含有中华方言、或其他语言,参赛者必须提供注释。
参赛作品必须宗旨健康,无不良意识,不违反宗教及种族和谐精神。词曲务必能够配合,有创意并结构完整。
参赛者或队伍演绎形式不受限制,可以使用不插电乐器 (Unplugged Instruments),电子乐器 (Digital Instruments),乐队 (Full Band),乐团(Orchestra Accompaniment)等。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将属其创作人,主办单位将保留其作品于社交媒体、优管及宣传的使用权力。
参赛作品一旦呈交一概不能退还。
评审的评分标准为作词占25%、作曲占25%、编曲占25% 和演绎占25%。最高分的参赛作品将会成为最终的赢家。
参赛者需遵守所有规则以及给予完全的配合。
评审保留对所有比赛结果的最终决定权。
如果参赛者无法遵守以上任何规则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主办单位有权在比赛途中修订或增减所有比赛规则。
参赛者必须录制参赛作品的视频和音频,通过谷歌电子表格上传至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