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語 (sign language) 是許多聽障者用來溝通的語言,是一種以不同手形為主在身體不同部位作出動作,搭配臉部表情、頭部及肢體動作來表達的一種視覺|手勢語言(visual/gestural language)。相較於一般人的口說語言 (spoken language),最大的差異就在於接收與表達的模式 (modality)不同。口語透過嘴巴說出語音,經由耳朵的聽覺接收;手語透過手勢動作為主表達,經由眼睛的視覺接收訊息。
手語跟口語都是人類的自然語言,一樣可表達複雜的概念,一樣具有複雜的語言結構。重要的是,手語並不是口語的附屬品,手語的詞彙及語法跟口語有許多不同的地方,在語言學研究上是很重要的一個研究領域,但以歐美國家研究最早、最廣也最深,在台灣直到最近才有少數學者從語言學角度研究。
手語中有一些詞彙的比法是模擬事物的外形或操作的方式,因此不曾接觸手語或對手語認識不深的人會覺得手語只是一種模擬的比手劃腳或默劇。其實,手語跟口語一樣是一種約定俗成的語言,雖然有少數模擬外形或動作的手語詞彙,但絕大多數詞彙在不同國家手語系統中表達方式都大相逕庭,跟口語詞彙一樣是要經過學習與記憶才能掌握其意思,因此世界各國手語不盡相同。
111年臺灣手語將出現在國民教育階段的本土語言課程,手語教師們應正確認識手語本質,才能讓學習者拋棄對手語的長期錯誤印象!
臺灣地區聽障者溝通使用的手語稱之為臺灣手語,其語法不同於中文語法。臺灣的聽障教育是日據時期開始,直到今日仍有許多臺灣手語詞彙的比法跟日本手語類似。臺灣教育部為了教學及統一手語詞彙比法的目的,另有一套依照中文語法表達的手語,稱之為「文法手語」,因為以往學者認為手語僅是一種運用“自然”手勢、肢體動作的替代溝通方式,故一般稱聽障者的手語為「自然手語」,他們認為聽障者的手語缺乏完整的文法,因此希望聽障生能依照中文語法來比出手語(“文法手語”)。
台灣的聽障教育始於大正四年(1915) 在台南的「私立台南盲啞學校」,在這之前,聽障生散居各地,並無接受集中式教育,因此對於早期台灣當地的手語並無任何文獻記載。接著在1917 年台北成立「木村盲啞教育所」提供北部聽障生教育資源。根據史文漢(Wayne Smith)的描述,當時的許多北部師資來自日本的東京地區,而許多南部師資來自大阪,這些老師也將日本當地的手語習慣帶到台灣來,因此臺灣南北兩地手語有些差異。一直到現在,台灣手語都有南北手語的差異,不過多半是詞彙的差異。例如「姓名」一詞,北部手語跟南部手語的表達方式就不同。而在媒體、手語教材等,長期以來一直偏重北部手語或由北部主導,因此不少南部手語比法,也快速在流失中。
一手拇指在另一手手心做蓋手印的樣子
拇指、食指做名牌的樣子放在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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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語有單手或雙手的,可用你的慣用手為主比出動作,搭配另一手比出手語。
手語的組成:手形、位置、動作、朝向、表情。一個手語要以特定手形在特定位置做出特定動作,並搭配適當表情才能完整表達。
學會基本手語後,最好能與許多會手語的聽障者溝通互動,學習更多不同的手語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