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表揚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卓越單位,鼓勵全民參與永續發展推動工作,以落實永續發展在地化及生活化目標,實現國家永續發展願景,永續會自93年起開始辦理國家永續發展獎(簡稱:永續獎 ),迄今已完成16屆。工作重點為依當年度訂定之《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透過書面審查初選、實地訪察複選及決選會議等3個階段,遴選推動永續發展績效優良與表現卓越之學校、企業、民間團體及政府機關等,報請行政院表揚並舉行頒獎典禮。108年度尚首度新增入選獎,以鼓勵參與。本(109)年度國家永續發展獎刻正辦理中。
109年度國家永續發展獎
《109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可攜式文件格式,PDF)
《109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開放文件格式,ODF)
一、表揚對象:本年度國家永續發展獎表揚對象包括:教育類、企業類、民間團體類、政府機關類。
二、評選方式:
報名費用:無。
報名截止日期:109年7月15日。
報名資訊:詳參《109年國家永續發展獎選拔表揚計畫》。
選拔過程:分類別進行初選、複選及決選三階段選拔。初選為書面審查,複選為實地訪察,決選由參加複選之評選委員依複選結果召開決選會議,遴選每類得獎單位3名及入選獎至多3名表揚。
情事變更處理:如有嚴重災害、重大事故或傳染病〔如: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等情事致評選方式變動,將另行公告。
三、評選基準:
※「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文件可至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網站(https://nsdn.epa.gov.tw/)下載,路徑為:首頁/關於本會/臺灣永續發展目標
評選基準/配分
一、實踐臺灣永續發展目標40%
1.是否了解臺灣永續發展目標之意涵10%
2.成果是否對臺灣永續發展目標有其貢獻10%
3.是否有足資驗證之量化或質化佐證資料10%
4.是否具備創新作法以促進相關核心目標之達成10%
二、具備充足之支持性措施35%
1.是否具備充足且永續之金融支持5%
2.是否實踐綠色採購成效卓著5%
3.是否具備防減災教育成果與績效5%
4.就整體組織運作及業務執行是否具備永續營運(Business Continuity Planning)相關措施與成效5%
5.是否推動性別平等措施5%
6.是否與所屬社群或跨領域社群建立國內或國外之夥伴關係5%
7.推動組織或計畫是否符合具體之成本效益或抽象之價值效益5%
三、成果深具典範意義25%
1.是否進行成果宣傳與推廣5%
2.是否啟發後進群體參與或仿效,或引導後續計畫投入5%
3.執行方式或成果是否具有可複製性5%
4.執行方式或成果是否具有指標性10%
四、聯絡方式:歡迎各界踴躍參加,若有疑問請不吝洽詢:
洪先生:02-25865000 分機 807
楊先生:02-23117722 分機 2217
國家永續發展獎歷年得獎名單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