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喘息

Ø 服務對象

經花蓮縣長照中心照管專員評估為2-8級服務需求者,有主要照顧者實際提供照顧服務需求者(獨居且無主要照顧者非補助對象)及聘有外籍看護需求者之外籍看護工因故無法協助照顧(如請假),得申請喘息服務。

Ø 服務內容

由合格居家服務人員到宅提供一次性2小時,每日最高10小時之照顧服務,減輕照顧者之壓力負荷

(採預約制,請於使用前7日告知)

Ø 喘息服務最高額度分配金額(一單位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