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外出

服務內容

外出工具之安排、陪同外出,及注意安全

外出目的:

購物、社交活動、辦理事務、參與宗教活動、用餐、散步、上下學、定期式復健或洗腎、運動等。


注意事項:

1.交通工具由家屬負擔,或使用大眾運輸交通。

2.服務員亦無法乘載使用者外出。

3.服務員不負擔交通費用。

服務時間:30分鐘為一單位



申請管道:03-8872045轉A單位/03-8870338(長照照專及A單位專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