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是許多人從「行人」轉變為「駕駛人」角色時, 第一個會操作的「交通工具」。很多時候,騎士學會平衡、 煞車,便會直接騎乘上路,然而道路上有其他行人、汽機車駕駛人等用路人,危險便潛藏在不同用路行為的互動中,稍有疏忽或不注意,就有可能引起嚴重的交通事故。近5年,騎乘自行車而死傷的6-17歲兒童及少年,高達20,119位,也就是說,平均一天至少有10名兒童及少年騎乘自行車時,遭遇交通事故,可見自行車交通安全教育有其必要性。
自行車交通事故概況
(一)車與車側撞
指自行車騎士在路口轉向的過程中(不含變換車道)與其他直行車發生撞擊的情況。
(二)車與車路口交岔撞
指自行車騎士於路口內,與不同方向(不含對向)之車輛,直線通過路口時的撞擊情況。
(二)車與車同向擦撞
指自行車騎士在與其它同向行駛之車輛,幾近平行的情況下,車體側面部位及車頭與車體側面、車尾與車體側面相 撞(含變換車道)。
自行車挑選與檢查保養
騎乘自行車前必須注意安全配備。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9 條之規定:「慢車不得擅自變更裝置,並應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且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亦有對應罰則,因此,在購買、挑選自行車時應確認有完整的安全配備,若有缺漏也應要求店家或自行購買確實安裝。
安全用路與騎乘觀念
自行車騎士應養成良好的騎乘習慣與態度,保護自己與他人的行車安全,例如在每次騎乘自行車前,妥善規劃騎乘路線,騎乘時仔細觀察道路環境,且應全程保持著「預作煞車」的心態及準備,行經路口前降低速度並將手指輕扣於煞車上,避免因突來的狀況來不及煞車而發生事故。此外,與其它車輛及道路環境的互動也是騎乘自行車時的重要課題,學習良好的互動才得以在多變的交通環境中保持安全。
危險預測及防禦駕駛
自行車騎士若能覺察交通環境中暗藏的危險,提早採取應對的 預防行動,就有可能保護自己、避免自己成為受害者,而這樣見微知著的能力,就稱之為「危險預測」,而確實運用危險預測的能力於騎乘或駕駛車輛,就是所謂「防禦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