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比例統計
▋性別比例統計
內勤單位性別比例
內勤單位:總隊部各科、室、中心(業務單位)
外勤單位性別比例
外勤單位:保安警察隊、刑事警察隊、各中隊
各單位性別比例
總隊部各科、室、中心(業務單位)、保安警察隊、刑事警察隊、各中隊、
▋性別平等工作小組
▎本總隊性別平等工作小組設置及審議要點(要點下載)
▎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性別平等人才庫
▎本總隊外部委員,依高雄市性別平等人才庫 規定辦理。
▋性別意識培力課程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性別平等訓練辦理內容
2、行政院性別平等處: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 QA
3、本總隊「數位學習課程清單」性別平等訓練建議課程
4、高雄港區「114年度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性別主流化 實體課程」
▋本總隊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6條規定之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補救措施」
★定期會議,女性參與:
(一)依據本總隊性別平等工作小組設置及審議要點規定辦理。
(二)本總隊落實每年6月、11月定期召開會議,委員除依「高雄市性別平等人才庫」中擇2名外聘專家學者。
(三)本總隊女姓基層員警參 與,女性委員已達二分之一以上,擴大女性參與面。
(四)本總隊性別平等工作小組會議資料已建立委員編號及事後收回銷毀機制,並讓與會委員簽立「保密切結書」。
(五)會議文件均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政府檔案管理相關規定妥善保管及銷毀。
★Q&A或SOP節錄同仁關心性平權益的內容,張貼於機關性別平等及性騷擾防治專區網頁:
(一)定期更新本總隊全球資訊網(性別平等及性騷擾防治專區網頁),強化使用者友善設計,相關內容略以:申訴管道(申訴單位、申訴電話、申訴信箱)應更清楚的揭露在防治專區網站首頁。列舉「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其施行細則」、「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本總隊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處處理要點、「性騷擾防治法及其施行細則」。
(二)建立Google site數位化導覽工具,以Q&A或SOP節錄相關性平權益議題重點內容,供同仁隨時能以手機獲取相關資料,傳達性別平等工作價值。
★多元宣導政策方向,應建構宣導資料的性別統計及普及率:
(一)利用各種集會、電子郵件、電子公布欄、張貼海報或網路等各種傳遞訊息之時機,加強所屬有關性別歧視與性騷擾防治措施及申訴管道之宣導。
(二)各辦公場所已張貼「性騷擾零容忍」海報,清楚且完整揭示相關規範,宣導所屬、重申本總隊「性騷擾零容忍」之堅定立場。
(三)本室結合法律諮詢及心理諮商等巡迴宣導服務,宣導所屬同仁支持、保護及鼓勵潛在不幸遭遇性騷擾經歷之同仁,挺身說明及行使法律上之權益。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事件被害人權益說明書」:
本總隊秘書室114年1月7日第114A6D000067號簽,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之性騷擾事件被害人權益說明書」文字格式內容,並加入本總隊性平防治專區網頁QRCode。
★因應性平三法修正,應考量受眾不同(一般同仁、調查小組及工作小組內部委員),性別意識培力課程:
(一)依據行政院112年12月26日院授人培字第11230316731號函以,有關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自113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業務相關學習時數維持20小時,其中10小時應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1小時)、環境教育(4小時)、民主治理價值課程(5小時,性別平等、廉政與服務倫理、人權教育、轉型正義、行政中立、多元族群文化、公民參與),業於「公務人員人事服務網(eCPA)」及「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公告。
(二)配合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12年10月6日院臺性平字第1125015285號函修正「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略以,應針對不同實施對象,之訓練方式及時數:
1、性別平等業務人員:每年至少應接受6小時以上進階課程訓練。
2、性騷擾防治業務人員:每年應接受6小時以上之進階課程訓練,其中應含2小時以上之性騷擾防治課程。
3、一般(其他)公務人員:每人每年至少接受2小時之課程訓練。
(三)為配合政府數位轉型及淨零轉型政策、簡化警察機關勤業務且不影響警察勤務實施之需要,另參照行政院性別平等處112年10月6日院臺性平字第1125015285號函修正「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略以,機關人員如為輪班制人員,參考環境教育訓練以提供公假參與線上或實體訓練,另應針對不同實施對象,規定訓練方式及時數。爰此,依上開函示規定,各機關辦理本訓練,得視實際需要,以線上學習課程列入本總隊性別意識培力課程辦理。另因應性平三法大幅修正,應依所屬同仁(性別平等業務人員、性騷擾防治業務人員、一般人員),參照「e等公務園」數位學習課程清單,規劃各該建議課程供所屬選讀,以符當前性別平等學習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