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於公部門審議階段,確認該處可直接由區公所進行維護填補,另路燈已有相關移置規畫,故未進入投票階段。
基隆市議員陳薇仲辦公室
辦理本市「安樂區新西街141巷68號旁道路路面不平整及夜間照明不足等問題」會勘紀錄
一、會勘時間:2021年7月27日(二)上午9時30分
二、會勘地點:安樂區新西街141巷68號
三、主 持 人:市議員 陳薇仲 紀錄:曾榮輝
四、出席單位:如簽到簿
五、出席人員意見:
(一)、莊錦田議員:
本案與陳薇仲議員在議會有進行共同提案並通過,因為在提案前陳議員已先安排了會勘,如果今天會勘有結論,之後若市府有收到提案就不需要再辦一次會勘,若執行上有困難,我們 可以再就本案進行討論研議。
(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代表:
以圖資看來該處(保定段316-3)至上方彎道,屬國產署管理,如事後有勘查之必要,可請勘查確認,若是作為道路分區使用就請道路主管機關分權責辦理即可。
(三)、新西里里辦公處陳漢昭里長:
之前這個地方已辦理過多次會勘,在市長訪視基層時也曾經提出相關問題,該處主要問題為土地屬國產署所有,需要經過國產署同意才能就該處進行施作,且可能有非道路的問題需要確認。
(四)、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代表補充說明:
該處根據資料上之使用現況看起來屬於道路,使用分區也是道路,這是使用土地使用分區圖層套入所得之結果,若是道路主管機關來施作道路,我們沒有意見。
(五)、民政處代表:
依實務經驗看來,若國產署沒有特別意見,可在不擴大不破壞現有地形之情況下,就原有之路面進行整平,管理部分則依權責劃分來看,在4米以下應該會由區公所來進行維管。
(六)、安樂區公所代表:
剛剛在移動的過程中就我們的觀察該道路有局部的破損,因區公所經費無法負擔整條道路重整,若僅就破損部分進行整平我們是能夠協助的。
(七)、新西里里辦公處陳漢昭里長補充說明:
另有陳情民眾提出加寬該處道路,建請一併平納入評估辦理,此外路燈的部分先前已有會勘過,因上方現有路燈間距僅有30幾公尺,公用事業科已有表示會協助將間距過短的路燈移至安樂區新西街141巷68號旁道路,再請議座協助與公用事業科確認相關辦理時程。
六、當日會勘結論
(一)、陳薇仲議員:
1.可以朝道路拓寬為目標來努力,但仍需相關法規之主管機關同意,我們先確認該項工程須符合水 保與相關法規及使用分區等限制,若可行才會討論如何拓寬與改善。
2.路面不平的部分再麻煩區公所來針對單點進行補救改善。
(二)、莊錦田議員:
因釐清水保、道路使用分區規劃等資訊需要一段時間,建議區公所能夠先安排將破損處填補,其他
需確認與釐清的部分也來同步進行,若釐清之後可以施作再來進行施作。
七、散會:上午10時
八、書面意見補充:
(一) 安樂區公所(8月5日補充):
派員現場勘驗後發現,道路破損處為民間建築施工所使用之山貓機具移動而產生破損,依規定該民
間施工單位(民眾)應將路面恢復原狀,道路管理單位將依相關規定通知民眾復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