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收據或發票;發票記得打學校統編93504006,收據記得要寫抬頭國立臺東大學。
採購明細應記明品名、價格、總價;若僅有代號或外文者,請加註或譯註中文品名。
正本遺失,應取得其影本或其他可證明的文件,註明無法提出正本之原因並簽名。
本計畫無法支應非課程學習相關的費用(例:維修費、檢測費、快篩...等)。
本計畫主為提升學生學習目的,文具庶務用品不可大批採購,如有需求請向所屬系提出申請。
若有更正金額或修改相關資料,請在修改處簽章。
款項直接入廠商帳戶者,核銷單據以發票開立日期起算15日內完成核銷;入個人帳戶(教師墊付),須於30日內完成核報,逾期請款應註明延遲原因並簽名。
採購之物品單價3,000元以上,非消耗品也會列為財產。
採購金額3萬以下免附估價單,逾3萬~10萬以下需附至少1張廠商估價單。
2.送院辦核銷之單據,請在註明執行軸向、OO師墊付或匯廠商,不同軸項單據請分開標示,以免搞混!
自行列印電子發票,請於空白處簽章。
墊付金額不得超過1萬,如超過請填寫墊付申請單。
第一次匯款的廠商或校外人士,請提供匯款資料。
3.採購金額超過5萬以上(112年修訂)或共同供應契約、公開招標(15萬以上),需送事務組採購(業務費或設備費都一樣),作業流程較多,如確定購買請盡早送估價單至院辦理採購程序。
資訊設備依教育部共同性費用編列基準表規定,若超過限額需另上簽呈核准。
個人電腦(含作業系統不含螢幕):2萬5(含)以下。
個人電腦(含作業系統與螢幕)、筆記型電腦:3萬(含)以下。
採購金額為5萬~15萬,需付2張估價單,均得為傳真影本。
4.誤餐費:一人一餐100元(請註明事由、日期、時間、地點、人數)
1.公假單證明:學校規定學生不管平假日(包含寒暑假)出去需報支差旅費,都要提供公假單證明才可以報。
2.差旅費:
(1) 提供起訖時間、地點、人數、交通方式,核銷方式按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台鐵票根〤,高鐵、飛機票根√)。
如發票確定會超過3萬(例如遊覽車),記得需提前跑請購流程(需事務組採購)。
(2) 學生差旅費:直接入學生帳戶,請提供學生身分證、學生證正反面及存摺影本,請印在同一張(格式)。
除郵局、合庫、土銀以外,其餘須扣30元手續費。
路程以順行方向出發與返程,如有特殊情形,請先電話詢問(分機6002)。
3.住宿費:依單據覈實報支
(1)學生:1,500元/日
(2)教師:平日3,500/日,假日4,500/日。
請務必確認發票上開立的住宿日期!!
回程日不可報住宿。
4.雜費(依各項子軸預算執行):每日上限學生200元、老師400元。
※請備註參加活動名稱、住宿日期、活動日期、人數,發票務必確認有無錯誤,以免還需做更換。
依「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規定,高教深耕計畫僅適用「講座鐘點費」項目給付鐘點費。
1.請講者填領款單,個人資料及匯款資料需寫清楚,帳戶除郵局、合庫、土銀以外,其餘須扣30元手續費,如講者為其他銀行,請記得轉達扣手續費,避免發生爭議。
領款單的用途及說明:請確實填寫活動內容/名稱、時間、地點、人數。
依實際需求支給交通費及住宿費,不支給雜費。
每節為50分鐘,連續兩節為90分鐘以上。
外聘講者每節2,000元上限,外聘講座助理按同課程講座鐘點費1/2支給;內聘主辦機關(構)或學校人員,每節1,000元。
國外學者(專用領款單):基本工資1.5 倍以下者,按給付額扣取6%;超過1.5 倍者,按給付額扣取18%。需附護照資料。
2.檢附學生活動簽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