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績優職場與人員申請專區已於115年3月23日開放申請,期限至115年7月31日止 ⚠️
⚠️ 績優職場與人員申請專區已於115年3月23日開放申請,期限至115年7月31日止 ⚠️
🏆【115年績優健康職場與優良推動人員評選活動】正式開跑!
在快速變動的職場環境中,唯有健康才能帶來真正的穩定與永續。
推動職場健康促進,不只是關乎員工的福祉,更是企業責任與品牌價值的展現。
為表彰職場及推動人員積極推動職場健康促進與職業病預防之卓越成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持續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共同頒發最高榮譽「健康職場永續卓越獎」,表揚落實職場健康、推動健康職場,以永續理念經營健康勞動力且成效卓越之職場;同時設立「小資職場健康獎」,鼓勵資源有限之小型職場積極投入,共同推動職場健康促進。
誠摯邀請全國各界職場共襄盛舉,攜手展現打造健康勞動力的豐碩成果。
🗓️ 報名時間:115年3月23日 ➜ 115年7月31日
🖥️ 報名方式:請至【健康職場資訊網】之「績優職場與人員申請專區」完成線上申請與資料上傳
所有職場須先完成115年度「健康促進推動職場」申請,且每家僅能擇一獎項參加。
「健康職場永續卓越獎」須曾獲國健署績優健康職場獎項,近兩年未發生職安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或第2款所列職災,未因違反職安法健康相關條文(第6條、第20至22條)受罰,114年離職率須低於10%,並須具體說明職業病及工作相關疾病預防之績效指標。
「健康議題標竿獎」、「群體健康守護獎」及「健康智慧創新獎」須近兩年未發生職安法第37條第2項第1款之死亡職災(含承攬商),其中健康議題標竿獎限以單一議題參選,群體健康守護獎限以單一群體參選。
「小資職場健康獎」僅限經常性僱用員工近一年平均99人以下之小型職場,且近兩年未發生死亡職災。
參選人須由已提出115年「健康促進推動職場」申請之職場推薦。
每家限推薦1名,曾獲獎者不得重複申請。
參選人須於該職場辦理健康促進業務滿3年以上,且任職期間職場曾獲國健署績優健康職場獎項。
🔥 獎 項 精 神 🔥
健康職場永續卓越獎
結合 ESG 政策訂定職場健康勞動力永續發展具體策略,落實職場健康保護與管理,並推動健康促進工作且績效良好。建立健康安全及友善職場文化已成為公司基本信念,實施方法具有整體性策略、系統性規劃及制定具體績效指標,推動成效卓著,且近兩年職場未曾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亦無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健康法規情事,且勞工離職率近期維持於 10%以下,實為企業領航及示範之楷模。
(與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共同評獎)
健康職場標竿獎
針對全體員工普遍存在之健康需求議題(如身體活動、健康飲食、健康管理、健康體位管理、慢性疾病管理),透過完善規劃且以系統性的作法,推動具特色的健康管理作為與健康促進措施,並長期落實推動與持續改善精進,其成效卓著足以為標竿楷模。
群體健康守護獎
針對職場中特定群體(如母性勞工、中高齡勞工、輪班人員、吸菸群體、亞健康群體、外籍移工、慢性病罹病群體[如:癌症、糖尿病、腎臟病等]及身心障礙者等),依其不同之健康特性與實際需求,規劃並建置具客製化與創新性的健康管理與健康促進策略,透過持續性推動與具體落實,有效協助各族群降低健康風險、促進身心健康,相關作為兼具創意性與實質成效。
健康智慧創新獎
善用科技與創意作為健康促進之推動動能,透過巧思設計與創新思維,整合科技工具與多元傳播手法,例如導入互動式應用程式、健康數據管理機制及創意影音內容等,使健康促進之推動過程更具吸引力與影響力,兼顧特色發展與實質成效,並具備高度示範價值,足以提供各界參考與仿效。
小資職場健康獎
在資源相對有限的條件下,小型職場(經常性僱用員工人數 99 人以下)仍能展現高度的行動力與凝聚力,積極克服資源不足的挑戰,群策群力、共同投入。透過創新且務實的推動策略,持續深化職場健康促進作為,涵蓋身體活動、健康飲食、健康管理、健康體位管理及慢性疾病管理等面向,成功形塑「小而精實、健康永續」的職場典範。
(僅限經常性僱用[近一年平均]員工人數 99 人以下之小型職場參選 )
健康職場優良推動人員獎
職場健康促進推動人員能夠系統性規劃並有效執行健康促進相關工作,具備明顯特色且成效卓著,對員工健康提升具有顯著貢獻。
📝 評選方式說明
本次評選共分為三階段進行,採書面審查與簡報決選並行方式進行:
🟠 第一階段|初審(資格與資料審查)
由承辦單位審查申請者資格與資料完整性。
通過初審者,方可進入書面審查階段。
🟡 第二階段|書面審查(評選委員評閱資料)
各獎項由評選委員依據申請資料內容進行書面評分。
原則上將擇優選出:
最多80家職場
最多10位推動人員
入選者可進入最終決選(口頭簡報)。
🟢 第三階段|口頭簡報審查(決選)
入選者需依通知時間至指定地點進行15分鐘簡報與25分鐘統問統答。
簡報內容重點包括:
整體推動目標與策略
執行方法與成果
與申請獎項相關之特色事蹟
評選委員依表現進行決選,決定得獎名單。
📌注意事項:
簡報資料須依通知期限內繳交。
現場最多 3 人出席,並需繳交紙本簡報資料至少 4 份。
如遇特殊狀況,經國健署同意得改採視訊進行。
完整內容請參閱方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