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組展演順序已公告,請注意各組週次。
規範
各組所有同學皆須同時登臺展演,並由其中部分同學導聆與說明。
擔任口頭報告者,仍須參與團體表演過程,角色由各組自行分配。
整組內容,請遵循「先導聆、後表演、再補充說明」的順序原則。
導聆僅口頭報告,不播放音樂。建議佔用整組六分之一時間長度。
報告者可查看筆記,或使用電子講桌的電腦,但不得將畫面投影。
口頭報告請使用電子講桌的麥克風擴音;演出時則不提供麥克風。
表演內容不得包含口白、臺詞;惟若有演唱歌詞者,則不在此限。
影音連結網址,請經由線上會議室傳訊提供,再由老師電腦播放。
播放影音時,亦不會有投影畫面,僅提供聲響作為表演背景搭配。
各組展演將錄影並上傳本校數位學習平臺,供修課同學互相觀摩。
流程
時間:各組時間上限,依人數倍增(兩分鐘乘以人數)。
倒數四分鐘:響鈴一聲。
倒數兩分鐘:響鈴兩聲。
倒數歸零時:響鈴三聲。
問答:00–05 分鐘,整組共用。
計入評審個人之課堂參與成績之點數累積。
給予報告者分項等第及評語;不接受自評。
所有評審分項等第整體總平均後,換算百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