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業務:
農藥供應。
紙箱供應。
肥料、有機肥料供應。
運銷業務:
蔬果共同運銷。
毛豬共同運銷。
蔬果外銷。
一、事務管理:
1. 各項會議之籌劃、通知、會場佈置及會後整理。
2. 負責召開理、監事會、農事小組大會等各種法定會議及會議紀錄報備。
3. 負責印信、庶務及出納等管理。
4. 農會選舉業務。
二、財產管理:
1. 農會所有之房屋、土地、倉庫、車輛、各種設備、機器、文具等之登記管理。
2. 財產之招標、採購、修繕、處分等。
3. 財產移交管理。
三、文書管理:
1. 公文之收發及歸檔。
2. 各種文書檔案、書籍之歸檔保管。
3. 農會相關業務法令規章之蒐集管理。
四、人事管理:
1. 員工薪資、獎金的計算發放。
2. 員工排假、輪調、值班等登記安排。
3. 員工差、假之查核登記。
4. 辦理人事登記、考核、獎懲、遷調及辦理選聘人員聯誼及自強活動等福利措施。
5. 辦理員工之勞健保、加退保、資遣、撫卹等事宜。
6. 辦理員工之誠實保險或保證書及對保事宜。
五、會籍管理:
1. 農會會員入會申請。
2. 建立會員資料卡、辦理會員入會、出會、除名等登記及會員會籍清查。
1. 編審各事業部門預決算,控制執行進度,分析差異原因。
2. 審核各部門原始憑證,造具記帳傳票。
3. 會計期間或年度終了時,編製會計報告,分析財務狀況及經營績效,供決策參考。
4. 財務控管及資金調度。
一、農事推廣:
(一)目的:以成年農民為對象,施予農業新知識、技術,輔導研究班之工作促使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品質。
(二)工作項目:
1. 輔導果樹、花卉、畜產之共同運銷。
2. 推廣新的生產技術及農業知識增加農民收益。
3. 因應未來農業發展方向、宣傳農事法令、保障農民權益。
4. 輔導農漁民轉業第二專長訓練。
5. 核心農民培育與農業推廣計畫。
6. 輔導設立重要農產品產銷班及經 營企業化
7. 推動合理化施肥措施計畫。
8. 農地利用綜合規劃實施計畫。
9. 發展農漁村產業文化計畫。
10. 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
11. 農事推廣教育技術交換大會或經驗發表。
12. 彰年會。
13. 展休閒農業計畫。
14. 強農產品生產成本與價格查報計畫。
15. 理各種講習會、觀摩會及示範推廣計畫班會活動。
二、家政推廣:
(一)目的:以農村婦女為對象,教導家庭倫理、親職教育、預防保健、環境保育,促進安和樂利之農村。
(二)工作內容:
1. 舉辦各種講座及訓練、提升農家生活品質。
2. 宣傳新知、避免農民與社會脫節。
3. 輔導高齡農民生活態度及健康教育。
4. 強化親子教育及家庭功能。
(三)主要工作項目
1. 高齡者生活改善工作。
2. 營養保健教育工作。
3. 提升營農婦女能力。
4. 設置家政班活動場所。
5. 農村環境保護教育工作。
6. 農民住宅輔建工作。
7. 農村社區實質環境改善工作。
8. 家政技術交換大會。
9. 辦理各種講習會、觀摩會、經驗發表及展示會等活動。
三、四健會推廣:
(一)目的:以九~廿四歲農村青年為對象,透過各種作業組織,灌輸各項專業知識、公民教育及組訓工作,
使青少年手、腦、身、心健全發展,培育未來優秀農民。
(二)工作項目:
1. 輔導有志從事農業生產的青年創業、並協助辦理青年創業優惠貸款。
2. 辦理各種教育活動、開拓青年視野。
3. 辦理各項文康活動、表揚農村優秀青年。
4. 透過各項活動的進行、招募青年加入四健會。
5. 青年農民培育。
6. 農村青年農業專業訓練。
7. 輔導農村青年創業與改進農場經營專案貸款。
8. 農村青少年發展計畫。
9. 甄選農家子弟就讀農校及參加甄試農專進修。
10. 國際農村青年交換(草根大使實習)。
11. 四健會年會。
12. 辦理四健會技術交換大會。
13. 辦理各種講習會、觀摩會、育樂營及農村體驗營等活動。
14. 四健會領袖營。
四、農業環境之改良推廣
與農民共同建設現代化農村。
維持農業地利,並配合宣導有機肥、休耕、綠肥作物的種植,以達農業生產與環保的平衡。
五、文化福利事業
辦理農民節之文化慶典活動。
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
六、專案計劃推廣
配合政府政策,推行各種專案。
保險業務
1. 承辦農民健康保險、全民健康保險。
2. 承辦家畜保險。
3. 家畜疾病防治及飼養管理指導。
4. 農民的健康保險自民國七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開辦以來,本農會保險部業務則終究是以負有農民健康保險的責任,
其所飼養家畜的保險及運銷的保險等服務項目來替農民做最大保障 、便利為宗旨,除了平常辦理家畜保險之外,本
會保險部又辦理農保之加退保及有關給付等事宜。
並且為了正確的掌握被保險人的投保資料,本農會則以採用電腦管理來作全面性的服務,同時開發農保費轉帳系統及保單自動提領系統,以便利農民。
保險部服務
1. 農民健康保險:生育給付、殘廢給付、喪葬津貼等三種現金給付之請領。
2. 全民健康保險:醫療部分則為全民健康保險卡之換發。
3.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每月六千元老農津貼之發放。
保險部工作項目
﹝A﹞農民健康保險:辦理正會員與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農民之農民健康保險。
﹝B﹞全民健康保險:農會正會員或年滿十五歲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為全民健保被保險人。
其眷屬範圍:
1. 被保險人無職業配偶。
2. 被險人無職業的直系血親尊親屬,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
3. 被保險人二親等內直系血親尊親屬,未滿廿歲或年滿廿歲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者,
包括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C﹞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每人每月六千元。
資格限制:
除農舍、農地外,其個人土地房屋總價不得超過新台幣五百萬元,且其年度綜合所得不得超過全年基本工資。
參加農保必備證明文件
一、農地所有權狀(正本)每人面積0.1公頃以上。
註:所有權人之同一戶內若已有一人加保,則已佔用0.1公頃,第二人要加保必須提供0.2公頃以上第三人。必須提供0.3公頃以上。
二、 戶口名簿(正本)。
三、加保人身份證(正本)印章。
四、原投保單位之退保申請書(退休者退休證明)或全民健保轉出表影印本一份。
五、合作金庫銀行內門分行存摺及印鑑(保險費轉帳用)。
六、本人親自辦理加保。
信用業務
一、存款︰
支票存款、活期性存款、定期性存款、公庫存款、本會支票。
二、放款︰
擔保放款、無擔保放款、統一農貸之專案放款(貸名飼料養豬生產及有關農業產銷等)農建放款、購地放款、農機放款、農民貸款、應收代辦放款(政府及行庫轉貸)。
三、國內匯兌︰
通匯、信匯、票匯、電匯、託收跨行匯款等。
四、受託代理收付款項︰
支票存款、活期性存款、定期性存款、公庫存款、本會支票。
1.各項稅捐代收電費、電話費、自來水費。
2.代發糖款、農場工資、退稅等。
3.受託代理市及區公庫業務(包括代售印花統一發票)。
4.其他經財政部核准辦理之業務。
5.免費便民服務之農村代書。
6.自動提款機。
本會的信用部門可說是農會推動業務的原動力,與一般金融機構的功能大致相同。所不同的是,一般金融機構以營利為導向,通常將盈餘分配給投資股東;而農會之信用部門則是依據農會法的規定,必須以不得低於 62%的盈餘,運用於農業推廣教育的工作,以期回饋給農民,而造福廣大的弱勢農民族群。但是,在金融自由化之後,面對新興銀行在業務多元化及企業化的形象包裝下,本農會亦不得不對金融功能重新定位,本會信用部是以「社區服務銀行」來自許,綜合了其他銀行所沒有之功能﹝如保險、推廣教育、農產品供運銷等﹞ ,以企業化經營的方式,積極的提升農會的競爭力,以提供農業以因應地區特性來調整業務功能,積極地符合當地民眾之需求,辦理各項活動金融的功能。目前本農會之存款已有約 108 百萬元盈餘 ,實為佼佼者之一。來提高民眾參加的意願,並增進鄰里之間的關係更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