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器材借用
Laboratory Equipments Borrowing
借用辦法
借用辦法
借用前請先以電子郵件與應用化學系連經憶老師聯絡,以確認有教具或儀器可供借用,借用時請自行至食農產業精英教研中心(綜合教學大樓223室)領取,使用完畢後請歸還綜合教學大樓223室。
借用時間以2星期為限,如有必要可以延長一次(2星期)。
電子積木可重覆使用,不易損壞,但如使用不當或無妥善保管,零件也會受損、遺失,為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借用時每需付押金新台幣1000元整(Snap Circuit-100每盒1200元),歸還教具時即可領回押金。
借出及歸還時均需仔細檢查零件。
借用時請填寫以下借用單。
小型儀器借用辦法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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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google.com/images/icons/product/drive-3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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