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器材借用

Laboratory Equipments Borrowing

借用辦法

  1. 借用前請先以電子郵件與應用化學系連經憶老師聯絡,以確認有教具或儀器可供借用,借用時請自行至食農產業精英教研中心(綜合教學大樓223室)領取,使用完畢後請歸還綜合教學大樓223室。

  2. 借用時間以2星期為限,如有必要可以延長一次(2星期)。

  3. 電子積木可重覆使用,不易損壞,但如使用不當或無妥善保管,零件也會受損、遺失,為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借用時每需付押金新台幣1000元整(Snap Circuit-100每盒1200元),歸還教具時即可領回押金。

  4. 借出及歸還時均需仔細檢查零件。

  5. 借用時請填寫以下借用單。

小型儀器借用辦法下載

食農中心-小型儀器借用辦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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