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里山川海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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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國家公園
餵食野生動物
1.影響野生動物覓食習性
2.促成人畜疾病的傳播
3.為拍照而餵食,並非生態攝影
4.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可裁罰3000元
面對野生動物 請遵守
發現餵食請就近通報-塔塔加管理站049-2702200
梅山管理站07-6866181
南安管理站03-8887560
不餵食 不接觸 不干擾
6/1日起台北市公園「禁止餵食野生動物」 違者最高罰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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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 —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野生動物定義是,在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的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都禁止餵食;不過,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