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僅限辦理活動,不提供展覽型態租借;合辦、協辦屬專案性質,須符合本館文學業務推廣方向,如與高雄文學相關,敬請來信詢問。
★請申請單位負責告知所有與會者相關規定,並善盡管理行為、承擔其違規行為所造成之損失。
下列為重大違規事項,本館得終止或解除契約;已使用者,得立即停止使用場地,已繳納之各項費用與場地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 有違反法令、危害公眾安危、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
2. 有損害本場地或相關設施、設備之虞。
3. 現場活動內容與申請內容不符。
4. 嚴重超時,不符原申請時間。
5. 未經允許,不當使用本館水電。
6. 擅自將本場地轉讓他人使用。
7. 擅自使用未申請租借之場地。
8. 經勸告不聽,多次違反使用規定。
9. 其他經本館認定不宜使用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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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使用規定之細項,請申請單位詳閱:
Q1.場地佈置
租借時間包含場地佈置、場地復原時間。
佈置場地或張貼文宣不得有損傷牆面、地面之情形。
本館不負責場地布置,活動桌椅如何安排,請單位於租借時間內自行處理。
未經許可不得擅自移動、調整各項設備或器材,如有毀損應負賠償責任。
若有外加設備,應詳載於活動計畫書內,且請於提交前告知館方,未經許可,禁止私自架設。
本館不負責提供協助活動之人力,請申請單位自備足夠工作人員支援活動。
垃圾請自行帶走,恕館方無法處理。
Q2.飲食
本館場地嚴禁攜帶外食,如有特殊需求,請於申請前告知館方並經館方同意。
僅限於館方指定範圍內飲食,禁止進入未租借區域。
飲食若造成場地髒汙,申請單位應負修復、清潔及賠償責任。
與會者之飲食行為,申請單位應負告知規定及管理責任。
本館設有冷熱飲水機,水杯請自備,恕館方無法提供。
垃圾請自行帶走,恕館方無法處理。
Q3.租借設備
若臨時需增加借用本館各項器材,請於租借日前3天告知本館,現場要求恕難辦理。
本館出借之器材,如桌、椅、海報架等,申請單位應妥善維護與保管,如有遺失或損毀,申請人應負起修復或賠償之責。
自行攜入之財物、設備器材及資料,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毀,本館概不負責。
為維護用電安全,未經許可,不得任意架設額外設備,若造成本館損失,申請人應負修復及賠償責任。
館方電腦設備僅供出借,禁止安裝違法軟體;電腦主機內儲存之活動資料,館方亦不負保管責任,活動結束後亦自動還原。
如需公開播放自行準備之視聽資料,應確實遵守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違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Q4.場地歸還
如有變更設備設定、桌椅擺設,請恢復場地原狀。
為保障他人使用權益,申請人應確實遵守申請時間。
申請人應於申請時間內完成場地清理及復原工作。
若無法於申請時間內完成場地歸還,本館有權立即勸離;嚴重超時者,本館將立即停止租借使用,已繳納之各項費用及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Q5.防疫規定
配合政府政策做滾動式調整,2023年2月20日起自主配戴口罩。
Q6.交通
本館未設停車場,請自行尋找附近合法之停車位,或善用大眾運輸工具。
大眾運輸工具:
▎捷運►搭乘高雄捷運紅線中央公園站(R9)1號出口,往民生二路方向,徒步約5分鐘。
▎公車►50號、100號、101號、71號、69號、15號、12號公車,中央公園站下車,往民生二路方向步行約15分鐘。
Q7. 其他
上述若有未盡事宜,詳如本館場地切結書、高雄市立圖書館場地使用管理注意事項。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電洽或來信詢問。
(本館保留修訂內容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