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僅限辦理活動,不提供展覽型態租借;合辦、協辦屬專案性質,須符合本館文學業務推廣方向,如與高雄文學相關,敬請來信詢問。
(可參照「高雄市立圖書館場地使用管理注意事項」)
1、平日計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上班日,不含放假日前一日晚上。
111假日計價: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告放假日與其前一日晚上(18:00開始)。
2、租借時間需包含場地佈置及場地恢復時間,場地租借費用以小時計價,不足1小時以1小時計。
3、申請表經本館審核通過後,再以mail通知繳款方式。
4、場地使用費及保證金請於租用日前7天以轉帳匯款(匯款帳號由mail通知),並即時通知館方已繳費。
5、本市高中職以下學校(需附正式函文),場租得減免50%。
6、領有本市演藝團體登記證之團體(需附證明影本佐證),場租得減免20%。
7、依規定,租金減免者,需依該場次場地使用費定價5%收取清潔水電費用。
請注意:
場地使用時間包含:把場地做置物室用、休息室用、彩排用等,即有使用場地就須計算租金。
文學沙龍之租接申請,請符合「不對外收費、不封閉空間」之原則。
一、 設備服務界線
本館僅提供「基礎演講用」之音響及投影設備。館方人員僅負責基礎音量開關、基本投影切換之操作說明。
非一般性質之講座: 凡涉及直播收音、外接混音器(Mixer)、擷取卡串接、多軌音訊調整等需求,租借單位須自行處理並自備所有相關耗材與轉接設備。
館方不負責解決直播端的雜音、回音、延遲或音量不均等技術問題。
二、 網路流速規範
本館網路僅供一般文書與網頁瀏覽。恕不保證、亦不接受要求調整網路流速。
若有直播需求,租借單位應自行評估風險。如需高穩定頻寬,建議自行備妥 5G 行動網路作為備援方案。
三、 專業人力與場勘義務
技術人員: 凡有特殊需求,租借單位務必自行聘請專業技術人員到場操作。館方現場人員不具備協助排解複雜影音系統故障之義務。
事前測試: 非一般性質之講座(例如想要直播),租借單位須事先預約到場勘查並進行設備測試。若因未經測試導致活動當天軟硬體不相容(如:轉接頭不合、無法投影、無聲音等),相關後果由租借單位自負。
四、 復原與賠償
活動結束後,租借單位須負責將所有現場設備(含線路、音控台設定、其他設備配置)恢復初始原狀。
若擅自改動設定導致後續使用者無法使用,或因操作不當導致設備損壞,本館將依損壞狀況要求等額賠償。
※各場地的基礎設備規格、數量,請依欲租借之場地選擇介紹頁面(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