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僅限辦理活動,不提供展覽型態租借;場地合作屬專案性質,須符合本館文學業務推廣方向,如高雄作家新書發表會,敬請來信詢問。
高雄文學館場地租借活動請與文學相關。
(2026.01更新)
申請前,提醒申請者…
l 最晚60個工作天前繳交申請資料。
l 本館屬專業型圖書館,以推廣文學為宗旨,活動請與文學相關(如文學結合戲劇、音樂、舞蹈等)。
l 租借僅限辦理活動,不提供展覽租借。
l 為保護館內藏書及維護場地品質,場地皆禁止飲食。
l 租借時間需包含場地布置、場地復原時間,請仔細評估申請使用時間。
l 場地租借時間與本館開館時間相同,請注意本館開閉館時間再申請。
l 本館場地未另設置休息室或後台,請自行於申請之租借空間內規劃,不得擅自使用未租借之場地。
l 不接受口頭預訂檔期,以【書面申請】且【通過審核】為優先。
l 場地申請表請下載最新版本,勿用舊版。
l 本館電箱設於一樓角落,請以不影響其他入館民眾為前提,斟酌電力走線位置。
l敬請詳閱本館場地使用規定,如發生嚴重違規行為,本館有權立即停止租借。
■申請對象:
機關(構)、學校、法人、自然人或團體為辦理閱讀推廣或藝文活動,且活動與文學相關,得申請使用本場地。
■申請方式:
符合使用規定者,請先至網頁下方確認「檔期表」,租借時間需請依本館開閉館時間。檔期表顯示「忙碌」即不可申請租借。
最晚必須於60個工作天前檢具①申請表 ②活動計劃書 ③切結書 繳交紙本或彩色電子掃描檔至本館進行審核。
審核期最短需約14個工作天,申請審核結果將以E-mail通知。
審核通過者,會以E-mail傳送匯款帳戶,應於活動開始前7個工作天完成繳納保證金及場地租借費用,始算完成。
逾時未完成書面申請或繳款,本館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申請。
檔期如需異動,應立即以電話或E-mail通知本館,並請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以利辦理異動申請。
審核通過後,租借單位應於最晚7個工作天之前,與本館召開「演出技術協調會議」,並通知演出業務相關人員(前台及後台負責人、執行製作或製作負責人、行政負責人、技術執行或設計群等)出席,詳細請參考「演出技術協調會議說明」。
可借用時段為【本館開館時間】及【非辦理本館活動】之空檔時段,如無法配合請勿申請。
如日歷該天顯示「忙碌」,即場地已被登記使用,如呈現長條「忙碌」,代表整天無法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