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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18週 第35~36篇
(小排讀經:羅五12、17、六23、七1、24、八2~3、6、9~13)
第18週.第四日
第三十六篇 得釋放脫離死(二)
每日讀經:羅五12、17、六23、七1、24、八2、6
死進入並作王
死,罪的工價
罪藉著誡命殺了我們
那屬這死的身體
罪與死的律
將心思置於肉體
禱讀:
羅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遠的生命。
羅7:24 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
生命讀經: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羅馬五至八章說到死這件事的幾處經文。
死進入並作王
羅馬五章十二節說,『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藉著罪來的,於是死就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罪入了世界,意思是罪進到人性裡。罪藉著一人亞當入了人類。不但如此,死又是藉著罪來的。罪先來,死跟著。那裡有罪,那裡就有死。十七節說,『因一人的過犯,死就藉著這一人作了王。』死不但入了世界,死也作了王。甚至今天,死就像王一樣掌權。
死,罪的工價
六章二十三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遠的生命。』工價是我們作工所得的報酬。你若作罪的工作,就要得死的工價。這就是說,死是你作罪的工作所得的報酬。例如,你也許發脾氣。這是罪的工作,作這工作的報酬就是死。人加班時,就得更高的工價。同樣,你若犯一點罪,就得一點報酬,但你若犯許多罪,就要得額外的報酬。
罪藉著誡命殺了我們
在七章十一節,保羅說,『因為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誘騙了我,並且藉著誡命殺了我。』照著本節,罪作兩件事:誘騙我們,並殺我們。殺就是置於死地。因此,說罪殺了我們,意思就是罪將我們置於死地。這是藉著律法而發生的,因為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就一面說,罪利用律法殺了我們。你得救以前,或你在靈裡被激起尋求主以前,可能經常發脾氣,而不覺得被殺死。原因是你沒有定意不再發脾氣。但你得救或被激起尋求主以後,你就禱告:『主阿,我知道我是尋求你的人,我不該發脾氣。這破壞我在家人和朋友中間為著你的見證。所以,我定意從現在起,絕不要再發脾氣。』你這樣禱告,就為自己制定關於發脾氣的嚴格律法。這新律法是你的第十一條誡命。摩西頒佈十條誡命,但你制定另一條誡命,關於不發脾氣的誡命。然而,你制定這樣的律法以後又發脾氣時,你的脾氣就殺死你。牠利用你自定的律法將你置於死地。你若早晨發了脾氣,也許整天都被殺死。但你已往發脾氣時,不覺得被殺死,因為你從前沒有制定關於發脾氣的律法。這例證表明我們需要謹慎,不要為自己制定律法。我們越制定律法,就越被殺死。請記得,罪總是利用誡命將我們置於死地。
那屬這死的身體
在七章二十四節保羅宣告:『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本節保羅說到『這死』,就是羅馬七章所說明的死。我們要知道本章所啟示並解釋的死是甚麼,乃是很重要的。每當我們定意遵守律法,我們肉體中就有個東西興起來,與我們心思中善的律交戰,打敗我們、擄掠我們、並殺死我們。我們若沒有定意遵守誡命,我們肉體中的這元素乃是靜止的。但每當我們定意行善以討神喜悅,這元素就被激起,並且似乎說,『甚麼!你要行善討神喜悅麼?讓我給你看見你作不到。我要擊敗你並殺死你。』因此,肉體中的罪就興起來,打敗我們、擄掠我們、並殺害我們。這使我們受保羅所謂『這死』的苦。羅馬七章的問題不是火湖或魔鬼,而是『屬這死的身體』。我們有一個身體,裡面有一個可怕的東西稱作『這死』。我們要存在,就需要身體。但我們的身體不再是純潔的身體,乃是可怕的身體,屬這死的身體。每當我們定意行善以討神喜悅,這身體裡就有個東西起來殺死我們。
罪與死的律
我們從七章二十四節往前到八章二節裡罪與死的律。雖然我們很難找著辭句表達這律是甚麼,卻很容易照著經歷領會牠。例如,我們在使用家庭電器時,很容易應用電,但我們很難說明電。我們不打算說明罪與死的律,反而要從經歷的觀點來談論。 我們沒有人喜歡發脾氣,我們領悟這樣作非常不合宜。但假定你被激起愛主,並且定意不再發脾氣。一天早晨你為此禱告,並且定意絕不要再發脾氣。不久以後,你的妻子為難你,並使你生氣。雖然你想要壓抑你的怒氣,至終你卻發了脾氣。似乎你越想要制止你的脾氣,牠就發得越厲害。你無意也不想發脾氣,但你終究還是發了脾氣。這是來自你裡面罪的律的工作。壓制脾氣就像拍皮球:你越往下拍,牠就彈得越高。這是定律。罪藉著律法作工,死就立刻隨著。你一發脾氣,死就進來殺死你。所以,因著發脾氣,你就被死的律殺死。因為死的律殺死了你,你就無法禱告、交通或作見證。你若試著禱告、交通或作見證,你會覺得空洞、虛空,你的話也沒有生命。這就是罪與死的律作工的結果。罪與死是兩項,但牠們只有一個律。罪的律就是死的律,死的律就是罪的律。這是八章二節說到罪與死的律的原因。罪作工帶進死,死就隨著罪作工。這兩樣總是並行的。每樣罪,甚至一點點軟弱,也帶進死。
將心思置於肉體
八章六節說,『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肉體,意思是運用心思來思想肉體的事。例如,將你的心思置於屬世的風尚或報紙的廣告,就是將心思置於肉體的事。同樣,思想你妻子或丈夫的軟弱,就是將心思置於肉體。這結果就是死。當然,將心思置於肉體所引起的死,不是那種使你肉身死去並埋在墳墓裡的死。不,這死有其他的徵兆,如黑暗和不妥貼。你裡面覺得不妥貼和不安息,那就是死的表記。不滿足是另一個徵兆。可能你早晨親近主的時候,非常因主得滿足,但早餐以後,你將心思置於報紙上的廣告。你越思想牠們,裡面就越覺得不滿足。這不滿足乃是死的表記。軟弱是另一個表記。我們都知道,軟弱的終點就是死。人軟弱到不能再呼吸的地步,就死了。那是軟弱的極點。因此,軟弱是死的表顯。死的另一個表記是枯乾,你裡面覺得枯乾,沒有被滋潤的感覺,你就在死裡。這一切項目-黑暗、不妥貼、不滿足、軟弱和枯乾-是裡面屬靈死亡的表記。每當你將心思置於肉體的事,你就會覺得一種或多種死的表記。被這樣的事充滿,就是被死充滿。 每當你苦於裡面的死時,那些在靈裡的人就能覺得。他們會立刻察覺你被死充滿。你的禱告指明這點。你也許禱告,但在你的禱告中沒有生命,反而有死;沒有滋潤,反而有枯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