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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18週 第35~36篇
(小排讀經:羅馬書五12~八13)
第18週.第二日
第三十五篇 得釋放脫離死(一)
每日讀經:羅五12~21、羅六6、羅七7~8、24、羅八2
死的工作
『這死』
罪的身體和死的身體
生命賜給我們必死的身體
禱讀:
羅6:6 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叫我們不再作罪
的奴僕。
羅7:24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
羅8:2 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
生命讀經:
死的工作
但現今我們必須面臨另一個問題:我們如何能得釋放脫離死。我們若要知道這點,就需要領會死是甚麼。每個人都在死的作王之下,並在其作工之下。在每個活人裡面,都有個東西,聖經稱為死的工作。假定某位弟兄很愛主;一天早晨,他與主交通時,定意從現在起要常常孝敬並順從他的父母,愛他的妻子,並善待他的孩子。這是他的心願。他也定意絕不要發脾氣。然而,不久以後,困難的環境興起,他又發了脾氣。你也許說,這是罪作工的結果。我贊同。但罪的功效乃是死;這是死在我們裡面作工。我們被死刺傷以後,就變得非常軟弱,無論我們怎麼努力要孝敬父母或愛妻子,我們就是作不到。
在七章七至八節保羅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然而罪藉著誡命得著機會,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面發動。』貪心不是外面的事,乃是裡面的慾望。有一天,一位在中國的傳教士告訴他的廚師,人人都是罪惡的。那廚師與他爭辯說,自己是誠實的,從未偷過別人的東西。經過進一步的詢問,纔知道甚至他們討論罪惡與誠實的時候,廚師就在想傳教士的馬,以及如何能得著那匹馬。於是傳教士告訴他:『這就是貪心,而貪心是罪惡的。』在羅馬七章,保羅也用貪心為例證。我們要控制貪心是何等困難!我們越想要不貪心,就越貪心。使徒保羅想要公義、聖別並完全。至少在某種程度上,他是成功的。他禁止自己偷竊,但他無法禁止自己貪心。事實上,他知道他不可能控制自己的貪心。所以他呼喊:『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24。)
『這死』
保羅所說的『這死』是甚麼意思?他的意思是,死在貪心的形態裡,一直殺害他。同樣,在我們裡面有個東西,每天每分鐘都在殺害我們。我們若鬆散或大意,就不會領悟這點。但我們若想要正直、聖別、屬靈並完全,就會發覺我們不完全,反而一直被死殺害。我們不需要等到老了,肉身即將死去的時候纔經歷死。甚至肉身的死也是逐漸的死。即使我們活著時,每天也多死一點;我們越老就越死。假定你有七十元,你若花了五元,就剩下六十五元。你若花了六十九元九十九分,就只剩下一分。同樣,我們在花費我們的一生。無論我們年老或年輕,我們都逐漸在死。我是有許多孫兒孫女的老人。他們告訴我他們幾歲時,我有時候想:『你們不是在活,你們都在死。』
死是深奧的事。牠殺害我們的體、魂和靈。現在牠就在殺害你的身體、心思、意志和情感。牠殺死你的心,尤其你的靈。這就是許多人死沉的來赴召會聚會的原因。他們坐在椅子上,不禱告或盡功用,因為他們死了並埋葬了。這樣死了的人不可能呼喊:『讚美主!』有些弟兄在聚會中死沉,因為他們對妻子發了脾氣。即使你對妻子不高興,外面沒有發脾氣,你的靈也會被殺死。有時候領頭弟兄問我,為甚麼這麼多弟兄姊妹在聚會中不盡功用。我告訴他們,原因是這些聖徒死了,並且裝了棺材。你怎能期望死了的人盡功用?不要勸勉他們,或給他們規條。反之,要作些事,使他們從墳墓裡復活;然後他們就會在聚會中說話。我的點是,我們裡面都有個東西,聖經稱為死。不要以為死將來纔臨到。不,死也許今天就在你裡面得勢。雖然牠名叫死,但牠非常活躍、剛強,比你有能力得多。你憑著自己無法擊敗牠。
許多時候,你在聚會中可能有感覺要讚美主或作見證。然而,你立刻開始慎重考慮,以為你不該隨便發表甚麼。你若這樣謹慎,就指明你在死的影響之下。你若被傳喚,站在法官面前的證人席上,你就必須謹慎。但你來赴召會的聚會,不需要這樣謹慎。你不需要拘謹,乃要釋放你的靈,並且說,『讚美主!阿們!我要見證基督是我的生命。』任何考慮都會使你死沉。你知道你為甚麼在聚會中謹慎麼?因為你要榮耀自己,不願丟臉。這種考慮殺死你的靈。
我們看過,因著我們裡面罪的元素,我們構成了罪人。罪的結局乃是死,就是殺死我們,並使我們死沉的。今天我們不但有罪的問題,也有死的問題。罪與死並行的事實,由羅馬八章二節得著證明:『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罪與死的律不是指兩個律,乃是一個律有兩個元素-罪與死。罪的律在那裡,死的律也在那裡。
罪的身體和死的身體
羅馬六章六節說到『罪的身體』,七章二十四節說到『那屬這死的身體』。罪的身體在犯罪作惡上非常活躍,並且精力充沛。我們要作神的事時,常常覺得疲倦、欲睡、且需要休息。但有機會犯罪作惡時,疲倦就消失,因為罪的身體十分有能力。雖然罪的身體是強壯的,但死的身體是軟弱的。在從事屬世的消遣上,罪的身體是活躍的;但在參加召會的聚會上,死的身體是軟弱的。死的身體也許使我們說,『我無法去聚會。我覺得不舒服,並且昨晚我的孩子使我無法入睡。我十分軟弱、疲倦。我需要留在家裡休息。』同一個身體也許是罪的身體,或是死的身體,就看牠與甚麼有關。與罪有關,牠是強壯的;與神有關,牠是軟弱的。我們的靈被點活、活著、並受操練時,我們的身體就不疲倦。但我們的靈冷淡、甚或不冷不熱時,我們也許就不願去聚會,而寧願留在家裡休息。有些姊妹也許說,『最近三天我忙得精疲力盡。我不能去聚會;我需要休息。』雖然這似乎是事實,實際上卻是虛假的藉口。
生命賜給我們必死的身體
正如我們所看見的,在七章二十四節保羅呼喊:『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脫離這死的路見於八章二節,乃是藉著生命之靈。我們需要轉到我們的靈裡,並照著我們的靈而行。不要相信你疲倦的感覺。這樣的感覺,一百次有九十九次是謊言。聚會的時間到了,不要說你很疲倦。那是謊言,你不該相信。你也不該想要定意作甚麼,因為那不管用。我們所需要作的,其實非常簡單:轉到靈裡,留在靈裡,並且照著靈行動、舉止、並行事為人。我們若這樣作,在我們靈裡那生命之靈甚至會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那些從主接受負擔禁食的人,也許數日不食,不覺得飢餓,也不覺得疲倦,因為他們活著,不是憑著肉身的力量,乃是憑著來自他們靈裡的力量。裡面的靈成為他們活著之能力的源頭。不信者若這樣禁食,也許只要一兩天後就不行了。但我們信徒若受主的引導禁食,並且在靈裡禁食,就可以維持許多天而毫無問題。那段期間我們活著,不是憑著我們肉身的力量,乃是憑著來自我們靈裡的力量。內住的靈從我們靈裡賜生命給我們的肉身。我們得釋放脫離死是同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