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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十一週第21~22篇
(讀經:羅馬書八19~25,31~十3)
第11週.第一日
第二十一篇 榮耀的後嗣(四)
綱目
2 外面藉著萬有互相效力
讀經:
羅八31~34
禱讀:
羅八32
神既不吝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有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
生命讀經:
2 外面藉著萬有互相效力
我們無法避免前一篇信息所題的過程,因為那是聖靈用歎息代求的目的。父神知道那靈歎息的目的,因此祂使萬有都互相效力。(羅八28。)在二十六至二十七節說到那靈的代求以後,二十八節說,『還有,我們曉得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聖靈在我們裡面歎息,為我們代求,父神就答應這代求,使萬有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萬有』原文意萬人、萬事、萬物,一切的一切。父神是主宰一切的,祂安排每件事。祂知道你需要幾根頭髮,(太十30,)你該有幾個兒女。不要埋怨你的兒女,因為神給你的不會多於或少於你所需要的。祂是主宰一切的,祂知道。祂知道你需要順從的兒女或頑皮的兒女。祂知道你需要男孩或女孩。我一再說,祂知道。祂使萬人、萬事、萬物都互相效力,叫你得益處。似乎神為你犧牲每個人。對妻子而言,丈夫是犧牲品;對丈夫而言,妻子是犧牲品。對兒女而言,父母是犧牲品;對父母而言,兒女是犧牲品。誰能作這樣的工作?惟有神。我曾告訴主:『主,為甚麼你單單為我犧牲每個人?』我裡面感覺到,與我配搭的眾弟兄,甚至眾召會,都為我犧牲了。然而,你受苦的時候,我更受苦。妻子受苦的時候,丈夫更受苦;兒女受苦的時候,父母更受苦。讚美主,神使萬人、萬事、萬物都互相效力,叫愛祂、蒙祂呼召的人得益處,目的是要成全祂的定旨。
神豫先定了我們的定命,但如果沒有使萬有都為我們互相效力的神聖安排,這定命絕不能完成。我們的定命是要模成神長子的形像。我們還沒有完全在神長子的形像裡,但父神正在計畫、模塑、並實施,使萬有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讚美主!我們長大的時候,祂就在模塑。
我們都該受安慰。你若有好妻子,要為著你的好妻子讚美主。你若有難辦的妻子,更要為著你難辦的妻子讚美主。無論你有好妻子或難辦的妻子,好丈夫或難辦的丈夫,順從的兒女或頑皮的兒女─無論你有甚麼,你都該受安慰。你該告訴主:『主,我會犯錯,也犯了許多錯,但你永不會錯。甚至我的錯也在你手中。你若不允許我犯錯,你只要動動你的小指頭,調度環境,我就不會犯錯。一切都在你手中。』所以,我們都必須受安慰。
然而,不要屬靈到走極端,禱告父給你苦難。不要禱告求苦難。反而你該禱告:『父,救我脫離試誘,救我脫離各種苦難,使我離開各種攪擾。』雖然你這樣禱告,但有些艱難和患難仍會臨到你。這些事臨到的時候,不要埋怨,也不要受攪擾,乃要說,『父,為這事感謝你。父,若是可能,就把這杯從我撤去。然而,父,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這是正確的態度。絕不要禱告求苦難來臨,乃要禱告求父使苦難離開你。然而,苦難來臨時,不要失望;要接受苦難並繼續禱告:『父,若是可能,就把這事撤去。保守我在你面前,離開一切為難和打岔。』一面我們必須這樣禱告;另一面我們必須對父所賜給我們的一切喜樂,因為我們知道一切都在祂手中,臨到我們是要叫我們模成祂長子的形像。這模成是豫備叫我們得榮耀。
現在讓我們往前到三十一節:『這樣,對這些事,我們可說甚麼?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我們不該照著天然的觀念接受這話。神不是以我們的方式,乃是以祂的方式幫助我們。
三十二節說,『神既不吝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有和祂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本節的『萬有』,原文也是萬人、萬事、萬物的意思。萬人、萬事、萬物已白白的賜給我們。我們必須信一切都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甚至我們的仇敵也叫我們得益處。
『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有神稱我們為義了。』(33。)惟有神有資格控告我們,但祂稱我們為義。
『誰能定我們的罪?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已經復活了,現今在神的右邊,還為我們代求。』『34。』在十節我們清楚看見,基督在我們裡面,但三十四節這裡告訴我們,基督在神的右邊。因此,同一章告訴我們,基督在兩個地方─在我們裡面,也在神的右邊。基督在那裡?因為祂是那靈,(林後三17,)祂無所不在。祂在天上,也在地上,在神的右邊,也在我們的靈裡。照著二十六節,那靈在我們裡面代求;照著三十四節,基督在神的右邊為我們代求。我們有兩位代求者『一位在我們裡面,另一位在神的右邊』麼?不,這二者乃是一。這好像電一樣。在我們家裡和發電廠裡都有電;然而電只有一個。同樣,基督在神的右邊,也在我們的靈裡,為我們代求。
現在我要請你留意一個事實,在三十節裡所有的動詞原文都是過去式。讓我們再讀本節:『祂所豫定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既然得榮要在將來發生,為甚麼保羅用過去式說『叫他們得榮耀』,而不用未來式說『將要叫他們得榮耀』?雖然得榮還沒有發生,保羅卻用過去式。這是甚麼意思?我們再次看見,我們若只照著白紙黑字讀聖經,就會陷入難處。我問你,得榮成就了麼?為甚麼這裡使徒保羅用過去式說『叫他們得榮耀』?你得榮了麼?聖經說我們已經得榮耀了。三十節所題的每件事都是已成就的事實─豫定、呼召、稱義、得榮耀。說已蒙『豫定』沒有問題,因為那是過去已成就的行動。我們也可以說,『已蒙呼召』;然而,許多人還沒有蒙召,我們必須向他們傳福音,使他們蒙召。不但如此,雖然我們得稱義了,但還有許多新得救的人要得稱義。再者,我們沒有一個人已得榮耀,包括保羅自己在內。然而,保羅說每一件事都是用過去式。
我們必須記得,我們受時間的限制。一位大教師曾說,天上沒有時鐘,因為神是永遠的神。祂是永遠的神,在祂沒有時間。你甚麼時候得榮耀?你在已過的永遠裡已經被豫定、蒙呼召、得稱義、並得榮耀。在神的眼中,照祂的觀念,一切都成就了。請告訴我,得榮若沒有成就,使徒約翰怎能在一千九百多年前就看見新耶路撒冷?他不是在作夢─他是真正看見了。(啟二一2。)你曾否留意啟示錄這卷滿了將來之事的豫言書裡,幾乎所用的一切動詞都是過去式,指明一切都成就了?為甚麼我題這點?因為這說明了羅馬八章三十一節接續三十節的原因。我們的豫定是穩妥的,我們不需要保險公司。我們的稱義和得榮在永遠的神自己裡面是穩妥、保險的。地上沒有一個保險公司能與祂相比。祂自己是最大的保險公司。我們的救恩、稱義、和得榮是保險的,因為祂成就了一切。照著我們的感覺,得榮要在將來發生,但照著神的觀念,得榮已經發生了。在神每件事都不受時間限制。我們的被豫定、蒙呼召、得稱義、和得榮耀是永遠的事,不是時間的事。因此,我們是有保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