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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6週第11-12篇
(讀經:羅馬書七1-6)
第6週.第五日
第十二篇 在我們肉體中律法的捆綁(一)對神完全的享受
綱目
四 重生之人的地位-真正妻子的地位
1 舊人釘十字架
讀經:
羅七 2-4
禱讀:
羅 7:2 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受律法約束,歸與丈夫;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
羅 7:3 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與別的男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那律法,雖然歸與別的男人,也不是淫婦。
羅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已經是死的了,叫你們歸與別人,就是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使我們結果子給神。
生命讀經:
四 重生之人的地位-真正妻子的地位
重生新人的地位,乃是真正妻子的地位。重生將我們恢復到我們原初的地位。
1 舊人釘十字架
羅馬七章二至三節的頭一個丈夫不是肉體或律法,乃是六章六節裡那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舊人。我們若仔細讀七章一至六節,就能看見這幾節與六章六節相符。
許多基督徒很難領會羅馬七章所說的頭一個丈夫,因為他們多半忽略一個事實,就是我們信徒得救以後有兩個身分-舊身分和新身分。由於墮落,我們有舊身分;由於重生,我們有新身分。因著墮落,我們是舊人;因著重生,我們是新人。作為舊人,我們是丈夫;作為新人,我們是妻子。因此,我們有兩個身分。
讓我們看羅馬七章一至六節,與羅馬六章六節和加拉太二章十九至二十節的關係,藉此進一步探討這點。羅馬七章一節說,『律法作主管轄人,是在他活著的時候。』本節並不難懂。七章二節告訴我們,『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受律法約束,歸與丈夫;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請注意,這節不是說『女人還活著』,乃是說『丈夫還活著』。丈夫若死了,女人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羅馬七章三節告訴我們,丈夫活著,她若歸與別的男人,便叫淫婦;然而,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律法,並可歸與別人。
羅馬七章接下來的三節有些難懂,問題的點在七章四節。讓我們非常仔細的查考這一節:『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已經是死的了。』我們被治死不是自殺的結果,乃是藉著基督的身體,意思是我們死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藉著基督的身體』這辭形容死,指明這是怎樣的死。這不是自殺,乃是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基督釘十字架時,我們與祂同死。我們需要將這一節與羅馬六章六節比較,那裡說,『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你不信六章六節所說我們的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符合七章四節所說我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已經是死的?我們必須承認,這兩句話彼此符合。毫無疑問,在七章四節裡,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已經死了的『你們』,就是六章六節裡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的『舊人』。簡單的說,七章四節的『你們』,就是六章六節的『舊人』。
羅馬六章六節說,舊人已經與祂同釘十字架,使罪的身體失效。舊人,不是身體,已經釘十字架。你若說你的身體已經釘十字架,你就需要葬禮和埋葬。身體發生了甚麼事?身體已失效,變為無用。舊人已經釘十字架,但身體還在。既然舊人已經釘十字架,身體就失業了。然而,羅馬六章六節繼續說,『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舊人已經釘十字架,但我們還活著。我們不該再作罪的奴僕。
現在讓我們轉到加拉太二章十九節。這節說,『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我們是死的,還是活著的?我們是兩個人,還是一個人?由這一節我們能看見,我們有兩個身分,有兩個我-舊『我』和新『我』。舊『我』死了,叫新『我』可以活著。這不是我的解釋;這是我引用加拉太二章十九節。加拉太二章十九節說,我死了,叫我可以活著。我若不死,就絕不能活。我需要死了以活著。我乃是死而活。我向甚麼死了?照著加拉太二章十九節,我向律法死了。
加拉太二章二十節接著宣告:『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話無疑符合羅馬六章六節和七章四節。這三節彼此符合。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且我…活。』我們怎能是釘十字架的人而又繼續活著?我們是死的還是活的?二者都對。作為舊人,我是死的;作為新人,我活著。雖然我活,卻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們若專注於這節,就會清楚我們的雙重身分。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這是奇妙的。這是聖經強調的教訓。然後,加拉太二章二十節又說,『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這節啟示信徒有兩個身分-舊人的身分,和重生新人的身分。
我們受羅馬七章四節的舊人所困擾,因為我們沒有注意到基督徒的雙重身分。作為舊人,我們是丈夫;作為新人,我們乃是妻子。
現在我們回到羅馬七章四節:『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已經是死的了,叫你們歸與別人,就是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使我們結果子給神。』在這一節裡,保羅將葬禮和婚禮放在一起。一面,我們埋葬了;另一面,我們結婚了。我們已經是死的了,叫我們歸與別人。在羅馬七章四節,我們死而結婚;在加拉太二章十九節,我們死而活。我們若沒有雙重身分,這怎麼可能?我們照著舊身分已經是死的了,叫我們照著新身分歸與別人。照著我們的新身分,我們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使我們結果子給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