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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8週第15~16篇
(讀經:羅馬書八1~6)
第8週.第三日
第十五篇 在我們靈裡那靈的釋放(二)
綱目
五 成就律法義的要求
六 心思是關鍵
讀經:
羅八5~6
禱讀:
羅8:5
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
羅8:6
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生命讀經:
五 成就律法義的要求
羅馬八章四節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這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身上。』八章三節的結束是一個撇點,這事實指明本節所成就的是為著下一節。神在肉體裡定罪了罪,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關於神的律法,由於肉體而有所不能的。所以,神就『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差來了祂的兒子,並定罪了罪,解決罪與肉體的雙重問題,使律法義的要求成就在我們身上。『我們』指『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靈而行的人』。保羅的著作很奇妙。在八章二節,他題起聖靈;在八章四節,他不但說到聖靈,更說到人的靈。聖靈是生命之靈,而由聖靈內住並與聖靈調和之人的靈,乃是我們照著而行的靈。生命的聖靈在我們人的靈裡。我們若照著這調和的靈而行,律法一切義的要求,自然而然就會得成就。我們不需要遵守律法。律法的要求自然而然藉著生命之靈的律得成就。
六 心思是關鍵
下一節提供進一步的解釋:『因為照著肉體的人,思念肉體的事;照著靈的人,思念那靈的事。』(5。)保羅題起生命之靈並與聖靈調和之人的靈以後,就說到心思。保羅先前在七章二十五節題過心思,那裡說,『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我自己用心思,』這話指明七章二十五節裡的心思是獨立的。八章裡的心思不一樣;這心思乃是置於靈的事上。在七章,心思出去獨立行動;在八章,心思回來倚靠靈,不再憑自己行動。
心思的地位有如妻子。妻子生活最智慧的路,就是不獨立行動,乃是到她丈夫這裡來。妻子若有難處,不該憑自己處理,而該請教她的丈夫。在七章,心思是獨立的,是行動像丈夫的妻子。在八章,心思維持她作妻子的地位,不再憑自己出去,乃是一直回到丈夫這裡。八章裡的心思說,『親愛的靈丈夫,我該作甚麼?』靈丈夫回應說,『親愛的妻子,你不需要作甚麼。我會處理這情形。』羅馬七、八章給我們看見,同樣的心思也許有兩種不同的行動。在七章,心思在錯誤、自居為丈夫的地位上獨立行動。在八章,心思成為正確的妻子,維持她正確的地位,並回來倚靠她的丈夫,就是靈。
我們要用八章六節結束本篇信息:『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由本節我們能看見,甚至心思也能成為生命。獨立的心思無法遵守神的律法,但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這樣的心思滿了享受和安息。平安是為著安息,生命是為著享受。當心思置於靈,就沒有失敗、定罪、或消極的感覺─只有生命和平安,享受和安息。那本身不能遵守神律法的心思,藉著置於靈,就能成為生命和平安的心思。
這不是理論;這在實行上非常管用。你若實行這事,就會親自證實。保羅不是照著理論,乃是照著他的經歷寫羅馬八章。律法很容易就自然而然得著成就。事實上,我們甚至不需要自己作這事,因為律法會自然而然、不知不覺的成就在我們身上。即使我們無意成就律法,也會發覺律法得了成就。你也許無意愛你的妻子,卻不知不覺的愛了她。你也許不覺得服從你的丈夫,卻完全服從了而不察覺。這是藉著將心思置於靈,自然、自動的成就律法的要求。
在七章二十五節和八章六節的心思,無論是向靈獨立或倚靠靈,都是代表人自己。所以,心思向靈獨立,意思就是人憑自己行動,不倚靠靈。但心思倚靠靈,人就不憑自己行動,乃倚靠靈。因此,將心思置於靈,意思就是將全人置於靈,並照著靈行動。現今基督是住在我們靈裡那賜生命的靈,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我們不該再照著我們獨立的心思,憑自己行動。我們必須保守我們的心思與我們的靈合一,並且照著靈行動、行事、並為人,使我們脫離罪的律,脫離肉體,並使我們自然而然成就神律法義的要求。這就是在基督裡,藉著生命之靈的律得釋放,脫離罪與死的律。這也是享受內住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