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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5週第9~10篇
(讀經:羅馬書五12~五21)
第5週.第五日
第十篇 在基督裏的恩賜遠超過在亞當裏的承受
綱目
二 兩種行為
1 亞當在園子裡的過犯
2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順從
三 兩樣結果
1 亞當過犯的結果
a 罪進入
b 多人構成了罪人
c 眾人都被定罪而死
d 死作了眾人的王
e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
2 基督順從的結果
a 恩典來臨
b 多人構成義的
c 多人被稱義得生命
d 恩典藉著義作王,叫人得永遠的生命
e 在基督裡眾人都要活過來
讀經:
羅五12~21
禱讀:
羅5:18 如此說來,藉著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藉著一次的義行,眾人也都被稱義得生命了。
羅5:21 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
生命讀經:
二 兩種行為
1 亞當在園子裡的過犯
羅馬五章十四節題起亞當的過犯,那是指亞當在園子裡喫善惡知識樹的過犯。神造亞當以後,將他安置在生命樹跟前,指明亞當該享用這樹。這會使他能接受神的生命,並與神同活。亞當失敗了。他棄絕那表明神作生命的生命樹,轉向那表徵撒但是死之源頭的知識樹。因此,亞當的過犯在於離開生命樹,並追求知識樹。(創二8~9,17,三1~7。)生命樹的結果是生命,知識樹的結果卻是死。這就是說,亞當離棄生命而揀選死。
2 基督在十字架上的順從
第二種行為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順從。(腓二8。)這順從的行為,就是基督所行的義行,了結了知識的人。(羅六6。)亞當將人帶到知識裡,使其成為知識的人;基督藉著祂在十字架上的順從,了結知識的人,並將人帶回到生命裡。彼前二章二十四節告訴我們,基督的死將人恢復到生命裡;約翰三章十四至十五節說,基督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好將人帶回到永遠的生命裡。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的順從,了結了墮落的知識的人、屬死的人,並將人恢復到生命裡,使其成為生命的人。
三 兩樣結果
這兩個人有兩種行為,而兩種行為產生了兩樣結果。
1 亞當過犯的結果
a 罪進入
罪藉著亞當的過犯進入了。(羅五12。)羅馬五至八章,似乎把『罪』人位化了。罪不僅是行為,乃是像一個人,能進入,(五12,)作王,(21,)在人身上作主,(六14,)誘騙並殺死人,(七11,)住在人裡面,叫人作自己所不願意的。(17,20。)罪是活的,(9,)而且非常活躍,所以這罪必是那惡者撒但的邪惡性情。撒但藉著亞當的墮落,已經將他自己注射到人裡面,如今成了罪的性情,居住、行動、並作工在墮落的人裡面。罪實際上是邪惡的人位。藉著亞當的過犯,罪進入了。
b 多人構成了罪人
亞當悖逆的結果,多人構成了罪人,包括我們在內。(五19。)我們不但成了罪人;我們乃是構成了罪人。我們不是受造的罪人,乃是構成的罪人。一種非神所造的元素注射到我們這人裡面,將我們構成了罪人。我們不是偶然成為罪人,乃是構成為罪人。罪已作到我們裡面,並構成到我們這人裡面。所以,罪不只是外面的行為,乃是我們的構成裡內在、主觀的元素。因此,我們天生就是典型的罪人。
c 眾人都被定罪而死
不但如此,罪人都已被定罪而死。(五18。)眾人都是從亞當而生,並生在亞當裡。所以,藉著亞當一次的過犯,他被定罪的時候,眾人都在他裡面被定罪而死。
d 死作了眾人的王
因此,死作了眾人的王。(五14。)死成了管轄眾人的王。『罪怎樣在死中作王,』(21,)死也照樣藉著罪作王。
e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
亞當過犯最終的結果是,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林前十五22。)在亞當裡人人都死了。有時候我們說到某人:『他要死了。』我首次聽見這話,立刻想:『不但那人要死了-人人都要死了。』不要說你活著,因你像別人一樣,都是正在死。你是活而死。你越活,就越死。就一面說,人不是在活,乃是在死。我們都是生而死,因為一個有權勢的王,名叫死,在管轄我們。牠藉著罪,就是牠的先鋒,而就職。罪叫死有權勢。因此,眾人都在死的管轄之下。這可怕的人位已就職為王。我們生在亞當裡,就開始死。在人完全死去以前,他們犯罪,而罪加速死的時刻來到。你犯罪越多,死得越快;你犯罪越少,死得越慢。你若不願死得快,就不該犯罪。我們必須遠離罪。
2 基督順從的結果
讚美主,我們有第二個人,第二種行為,和第二樣結果!基督順從的結果是甚麼?
a 恩典來臨
恩典的來臨(約一17)是藉著基督的順從。『神的恩典…洋溢的臨到多人。』(羅五15。)保羅不是說生命洋溢。這如同亞當的過犯,在其中罪先來,死跟著。同樣,藉著基督的順從,恩典先來,生命跟著。死與生命相對,恩典與罪相對。罪從亞當的過犯而來,恩典卻藉著基督的順從而來。罪是撒但的化身,來毒害我們,破壞我們,並將死帶到我們裡面。恩典是神的化身,來將生命和享受賜給我們。藉著亞當的過犯,罪進入人類裡面作毒素,以毀壞人;但藉著基督的義行,順從的行為,神來作恩典,給我們享受。
b 多人構成義的
羅馬五章十九節告訴我們:『藉著一人的順從,多人也要構成義的了。』我們不但是義的;我們乃是構成義的。你若將我的皮膚塗成綠色,那不會影響我內裡的構成。然而,你若將綠色的漆注射到我的血液裡,至終我的全人會被綠色的漆構成。這不是外面的上漆,乃是裡面的構成。活神進到我們這人裡面作恩典,我們就被構成義的。
c 多人被稱義得生命
基督順從的進一步結果,是我們被稱義得生命。(五18。)既然我們已構成義的,我們就達到了神義的標準,現今符合這標準。因此,我們自然而然被稱義得生命。在亞當裡,藉著他一次的過犯,我們被定罪而死;在基督裡,藉著祂一次的義行,我們被稱義得生命。稱義是為著生命。首先我們得著稱義,然後我們得著生命。稱義改變我們外面的地位,生命改變我們裡面的性質。現今我們外面得著稱義作我們的地位,裡面也得著生命作我們的性質。
d 恩典藉著義作王,叫人得永遠的生命
羅馬五章二十一節說,『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恩典作王。我們有另一位王,因為現今我們在另一個國裡。從前我們在死的國裡,罪藉著死作我們的王。現今我們在生命的國裡,恩典是我們的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得永遠的生命。』這思想非常深。為甚麼恩典必須藉著義作王?因為我們是罪人。我們若沒有構成為罪人,就會是清潔、公義的,在我們這人裡面沒有牴觸神性格的東西。若是這樣,我們就不需要義了。然而,我們已被構成罪人。恩典,就是神自己,怎能作這樣不義之人的王?恩典需要憑藉、方法來作王。這個憑藉,這個方法,就是神的義。因此,恩典藉著神的義作王,叫人得永遠的生命。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死了,為我們完成救贖,又因為神的義已經向我們顯明出來,我們就有地位享受神作恩典。我們甚至有地位要求神作我們的恩典。所以,恩典能藉著義作王,叫人得永遠的生命。
讓我們將這點應用於我們的經歷。假定我是個有罪、將死的人。我被定罪而死,死也作了我的王。有一天我領悟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死了,完成神的救贖,神的義就向我顯明出來。我這罪人在基督救贖的血下來到神面前;立刻,神的義使祂必須稱義我,祂就成了我的分。我能要求祂作我的分,因為基督的救贖履行了祂一切義的要求。現今我有地位要求祂作我的分。祂沒有選擇;因著祂的義,祂必須臨到我作恩典,給我享受。恩典的意思是我接受我所不當得的禮物。我若為你作工,你欠我工價,這是債務,不是恩典。然而,你若給我五百元為禮物,那是恩典,因我不當得。藉著神的義,我接受了我所不當得的恩典。
神已將祂自己賜給我們,作我們不當得的恩典。我們從未為此作工,我們也無法償付;代價太高了。神藉著義,將祂自己賜給我們作恩典;這恩典成為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並且藉著義作王,結果乃是永遠的生命。這不是指永遠的福分,乃是指永遠的生命,是我們今天可享受的。這不是人的生命,或受造的生命,這是神聖、永遠、非受造的生命。
在基督的血下,我們要求神作我們的分,我們也從神領受我們不當得的分量。這分量就是恩典作我們的享受。這享受的結果是永遠的生命,這生命要變化我們全人。這會全然聖別我們,並徹底對付我們的性質。因此,我們會成為聖別、變化、模成並得榮的人。
e 在基督裡眾人都要活過來
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但在基督裡眾人都要活過來。(林前十五22。)亞當的過犯使他所有的後裔死了,現今仍是這樣;但基督的順從使眾人都活了。在亞當裡,眾人都在死;在基督裡,眾人都在活。亞當過犯的結果是死臨到眾人,基督順從的結果是生命臨到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