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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定罪 一18~三20
一.一般的─對人類 一18~32
18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示在那些以不義抑制真理之人一切的不虔不義上。19因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裏面,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了。20自從創造世界以來,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和神性的特徵,是人所洞見的,乃是藉著受造之物,給人曉得的,叫人無法推諉;21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祂,也不感謝祂,反倒在他們的推想上變為虛妄,他們無知的心就昏暗了。22他們自稱是智慧的,反成了愚拙的,23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改換為必朽壞的人、飛禽、走獸和爬物之像的樣式。24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陷入污穢中,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25他們將神的真實換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拜事奉那創造者;祂乃是當受頌讚的,直到永遠。阿們。26因此,神任憑他們陷入可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換為逆性的用處;27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中燒,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28他們既然不以認識神為美,神就任憑他們存可棄絕的心思,行那些不合宜的事,29充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了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30又是讒毀人的,背後說人的,憎恨神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誇的,捏造惡事的,違背父母的,31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無憐憫的。32他們雖明知神公義的判決,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與那些行這樣事的人同歡,以他們為樂。
二.專一的─對自義者 二1~16
1人哪,每一個審判人的!你是無法推諉的,你在甚麼事上審判人,就在甚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審判人的,也行同樣的事。2我們知道行這樣事的人,神必按真理審判他。3人哪,你審判行這樣事的人,自己卻照樣行,你以為能逃脫神的審判麼?4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與恆忍,不曉得神的恩慈是領你悔改?5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在神動怒並顯示祂公義審判的日子,積蓄忿怒。6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7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朽壞的,就以永遠的生命報應他們;8惟有私圖好爭,不信從真理,反信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9將患難、困苦加給一切作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0卻將榮耀、尊貴與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1因為神並不偏待人。12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滅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13(原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4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他們顯出那寫在他們心裏律法的功用,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想互相控告或者也辯護。)16就是在神藉耶穌基督,照著我的福音,審判人隱祕事的日子。
三.特別的─對宗教徒 二17~三8
17你名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著神誇口,18既從律法受了教導,就認識神的旨意,也能鑒賞那更美的事,19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之人的光,20是愚昧人的管教者,是幼稚人的教師,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規模;21這樣,你這教導別人的,不教導自己麼?你這傳講不可偷竊的,自己偷竊麼?22你這說不可姦淫的,自己姦淫麼?你這憎惡偶像的,自己搶劫廟宇麼?23你指著律法誇口,自己卻犯律法玷辱神麼?24如經上所記:「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25你若行律法,割禮固然於你有益;但你若是犯律法的,你的割禮就不算割禮。26所以那未受割禮的,若遵守律法的典章,他雖然未受割禮,豈不算是受割禮的麼?27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全守律法,就要審判你這有字句和割禮卻犯律法的人。28因為外表上作猶太人的,並不是猶太人;外表上肉體的割禮,也不是割禮。29惟有在內裏作的,纔是猶太人;割禮也是心裏的,在於靈,不在於字句。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1這樣,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2各方面都很多。第一,是神的諭言信託了他們。3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麼?4絕對不能!神總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好叫你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被人審判的時候,可以得勝。」5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要說甚麼?神降怒,難道是祂不義麼?6絕對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7但神的真實,若因我的虛謊,越發洋溢出祂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像罪人一樣?8為甚麼不說,讓我們作惡以成善?這是我們所受的譭謗,也是有些人硬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受審判是該當的。
四.總括的─對普世的人 三9~20
9這卻怎麼樣?我們比他們強麼?絕對沒有!因我們已經指控,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之下,10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11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12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脣裏有虺蛇的毒氣,14他們滿口是咒駡苦毒;15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16在他們所經過的路上,遍行毀壞和禍害,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18他們眼中不怕神。」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堵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的審判之下。20因為凡屬肉體的人,都不能本於行律法在神面前得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