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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26週 第51~52篇
(本篇讀經:羅一1~4、一9、15、16、二16、八29、十16、十五16、十六25)
第26週.第三日
第五十一篇 在祂兒子福音上的事奉
當日讀經:羅一16、八29
神的大能
在福音上供應基督
禱讀:
羅一16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
羅八29 因為神所豫知的人,祂也豫定他們模成神兒子的形像,使祂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
生命讀經:
神的大能
保羅在一章十六節說,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福音所以如此有大能,是因神的義在福音上顯示出來。許多羅馬書的註解都沒有給神的義下合式的定義。說神的義就是基督,這是正確的;不過,這樣的定義太道理了。
神的福音所以有大能以拯救人,是因為牠顯示神的義。許多基督徒以為福音的大能是聖靈或神的愛。還有人說,福音的大能是神的恩典。但是保羅在羅馬書裡並沒有說,福音的大能是聖靈、神的愛或神的恩典。他乃是說,福音的大能是神的義。沒有甚麼比義更為扎實可靠。相反的,愛會改變,而且起伏不定;恩典也是如此。例如,我若喜歡你,可能會給你許多錢作禮物。但我若不喜歡你,我可能甚麼也不想給你。同樣,聖靈的賜與,多少與我們的順從有關,因此不是沒有條件的。然而,就義而言,是沒有改變的機會和餘地的。當我們照著義行動時,我們必須作某些事;這不是出於愛,乃是因著受義的約束。我們用付房租為例。一個人租了房子按月付房租,不是因著他愛房東,乃是因著他有義務履行租屋契約上義的要求。不論他個人對房東的感覺如何,他都必須付房租。從這一面來說,付房租乃是一件義的事。
有一天我看見,我得救不僅是因著神的愛和神的恩典,更是因著神的義。我能彀很有信心的對主說,『主阿,不論你對我高不高興,你都被你的義所束縛要拯救我。即使你不愛我,你還是必須拯救我,因為你是義的。你的愛是永遠的,但我得救的根基不是你的愛;我得救的根基乃是你的義。』阿利路亞,這是福音的大能!
有時我們傳福音,會面對一些有思想的人題出一些反駁。有些人聽了論到神的愛的福音之後,會對我們說,『不錯,神是愛,但我並不可愛。你們說神的愛是沒有條件的,可是我怎麼知道,祂對我的愛永不改變,特別是我作了一些惡事的時候?』在我們蒙光照看見神的義之前,我們很難回答這一類的問題。但是現在我們能彀放膽的宣告:神的義乃是神在福音上的大能。因為神是義的,所以我們若藉著基督來到祂面前,無論祂覺得如何,祂都受束縛,必須赦免我們。
在福音上供應基督
我們若要正確的事奉神,就必須在福音上事奉祂。我們要作到這點,首先需要知道福音是甚麼,然後需要經歷福音所包含的一切項目。我們也需要學習如何將福音服事給人,也就是如何在供應神福音的職事上,盡祭司的功用。事奉神不僅是大家聚在一起唱詩、禱告、歡樂歡樂而已。同樣,事奉神也不僅是得著靈魂,或是在某些方面幫助聖徒。事奉神乃是在福音上盡祭司的功用。這就是說,每當我們接觸人,不論是信的人或是不信的人,我們都需要知道他在福音上的需要。例如,如果有一個人不清楚救恩,我們就必須幫助他清楚救恩,甚至因神的救恩喜樂。我們需要用福音來服事他。還有的人可能清楚救恩,但不清楚福音的其他方面。因此,我們必須對他們有所供應,以滿足他們的需要。在召會生活中,服事最重要的點,乃是在福音上將基督服事給人,為此,我們都必須學習福音的元素和細節,我們也需要經歷福音完滿的內容。不僅如此,我們還必須照著我們所經歷的,發展出合式的方法與技巧,在福音上供應基督。
羅馬書是福音完滿的啟示。我在本篇信息的負擔是要指出,福音的中心點乃是:神要將在肉體裡的罪人,變化成為在靈裡被標出的神的眾子。我們若要在福音上事奉神,就需要讓這一件事成為我們的目標。我們為甚麼要傳福音?我們傳福音不僅是為了使人得救、罪得赦免或是屬靈,更是要他們能成為神的眾子。這是我們的目標。
羅馬書當然不是停在八章,不是停在許多兒子模成基督的形像。保羅在十二章說到身體。基督的身體不能由在肉體裡的人來建造,只能由神榮耀的眾子來建造。這就是在十二章以前沒有題到基督身體之建造的原因。為著身體的產生,在肉體裡的人必須模成神兒子的形像。藉著在福音上所顯示之神的義,神要將在肉體裡的罪人,變化成為在靈裡神的眾子,為著建造基督的身體。這就是福音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