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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3週 第5~6篇
(讀經:羅馬書三21~四25)
第3週.第四日
第六篇 稱義的表樣
綱目
壹 蒙召的人
讀經:
羅四1~10
禱讀:
羅4:2~3 倘若亞伯拉罕是本於行為得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原來經上說甚麼? 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羅4:9 如此,這稱為有福的福是單加給受割禮的人,還是也加給未受割禮的人?因我們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生命讀經:
我喜愛羅馬書,因為牠寫得扎實又具體。本書雖然說到許多道理,實際上乃是照著事實和經歷寫的。羅馬書是基於經歷。稱義也許看起來是道理的事,但使徒保羅,隨著稱義的道理,給我們稱義活的表樣─亞伯拉罕這個人。(四1~25。)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亞伯拉罕─稱義的表樣。他是我們的模型,我們的榜樣。亞伯拉罕這名的意思是『眾人的父』。照著聖經,亞伯拉罕是猶太人和相信之外邦人的父。(羅四11~12,16~17,加三7~9,29。)凡以信為本的,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壹 蒙召的人
亞伯拉罕是蒙召的人。亞當是受造的,而亞伯拉罕是蒙召的。受造和蒙召有很大的不同。創世記主要分為兩段:前段包括前十章半,敘述受造族類的歷史,以亞當為父和元首;後段從十一章中間至該書末了,敘述蒙召族類的歷史,以亞伯拉罕為父和元首。受造族類的歷史記載在創世記,於建造巴別(希臘文是巴比倫)城和巴別塔時達到高峰。偶像的名字記在這塔上,意思是整個受造族類已轉去拜偶像。因此保羅說,人類將神改換為偶像。(羅一23,25。)
保羅寫羅馬一章,是照著創世記所敘述的歷史。從該隱的時代開始,人就不以認識神為美,並且離棄神。人類棄絕神並建造以諾城,就是創世記四章所記人最初的文化。從那個文化起,人類落到敗壞裡,並留在敗壞的光景裡,直到洪水來臨,那是神在他們身上的審判。因著神的憐憫,有八個人藉著豫表基督的方舟得救。八是復活的數字,指明這些人是在復活裡得救並蒙保守。就一面說,挪亞是新族類的元首。然而不久以後,在創世記十一章,挪亞的後裔也在巴別離棄神。他們將神改換為偶像,完全棄絕神。洪水以前,人類還沒有完全離棄神;後來挪亞的後裔落到拜偶像裡,人纔完全離棄神。
淫亂隨著拜偶像而來。巴別以後,所多瑪(Sodom)出現。所多瑪是淫亂的城。在英語裡有sodomy(親男色)和sodomites(親男色的人)二辭,表徵最可恥的淫亂行為。所多瑪的居民違反自己的天性,並造成很大的混亂。在創世記十九章的時候,將神改換為偶像的人類,落到親男色的光景裡。結果,各種邪惡都出現了。
這就是羅馬一章的背景。羅馬一章是照著人墮落的歷史寫的:不以認識神為美,將神改換為偶像,落入淫亂,並產生各種邪惡。
在墮落可怕的過程裡,人類將神改換為偶像,並完全離棄神。神也放棄人類,作為回報。神似乎說,『既然你們離棄了我,我就任憑你們。』受造族類離棄神,神也放棄受造族類。
然而,神從這族類呼召出一個人同他的妻子。神無意呼召第三個人。祂的心意是要呼召一個完整的人,包括一個人和他的妻子。你若是尚未結婚,你就不完整。沒有你的妻子,你是不完整的人;你需要她補足你,你們在一起纔是完整的實體。所以,神呼召亞伯拉罕同他的妻子,這是一個完整的人。
我們也許以為自己不是非常絕對為著神。然而,亞伯拉罕,我們信心的父和模型,自己並不絕對。他蒙神呼召離開迦勒底的吾珥時,不但帶著他的妻子,也帶著其他的親人。
神向亞伯拉罕顯現為榮耀的神,藉此呼召他。(徒七2~3。)神不是只用言語呼召他;祂是用祂的榮耀呼召他。亞伯拉罕看見神的榮耀,就受了吸引。
我們的經歷是一樣的。就一面說,我們也看見神的榮耀。我們聽見福音,這福音刺入我們裡面的時候,我們就看見神的榮耀。你得救時沒有看見神的榮耀麼?當我是個雄心勃勃的青年人時,我看見了這榮耀。我無意接受神,但福音刺入我裡面,我就不能不說,『神,我要你。』我無法否認神的榮耀向我顯現了。這樣的經歷是無法解釋的。沒有人的言語能充分描述,福音刺入我們裡面時,我們所看見的。我們只能說,榮耀的神向我們顯現,吸引我們並呼召我們。我們和亞伯拉罕一樣,被榮耀的神所呼召。
亞伯拉罕和我們一樣;我們不該以為我們和他不同。我們不該欣賞亞伯拉罕而貶低自己,因為他和我們都在同樣的水平上。我們都是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不是特出的。我作小孩子的時候,聽見亞伯拉罕的故事,我以為他是特出的。然而,後來我讀主的話,就領悟亞伯拉罕和我之間差別很小,我們幾乎是一樣的。雖然亞伯拉罕已蒙神呼召,但他沒有膽量離開拜偶像之地;這迫使神使用亞伯拉罕的父親將他帶出吾珥。亞伯拉罕是蒙呼召的人,但發起實際離開的是他父親。他們離開迦勒底的吾珥,並住在哈蘭。然而,亞伯拉罕仍沒有足彀的膽量絕對跟從神,神被迫將他父親取去。他父親死在哈蘭,然後神再次呼召亞伯拉罕。
亞伯拉罕的第一次蒙召記載在行傳七章二至四節,第二次蒙召見於創世記十二章一節。我們該注意這兩次呼召之間的不同。照著行傳七章二節,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兩件事─他的本地和他的親族。照著創世記十二章一節,加了另一項─他的父家。第一次呼召要求亞伯拉罕離開他的本地和本民;第二次呼召要求他離開他的本地、親族和父家。亞伯拉罕和他妻子必須單獨出去。神取去亞伯拉罕的父親,祂不要他帶著其他的親人。
我們若思想亞伯拉罕所作的,就會領悟不是只有我們不絕對順從主的呼召。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是頭一個不絕對跟從神的人。他覺得孤單,他不要獨自離開;因此,他帶著他的姪兒羅得。這違反神的呼召。雖然亞伯拉罕答應主的呼召,但他的答應,至少有部分是不順從那呼召。同樣,幾乎我們眾人都答應了神的呼召;但在我們的答應裡,我們違反祂的呼召而行。我們沒有人是絕對答應神的呼召。然而,神是絕對的。無論我們多不絕對,神都要完成祂的呼召。
亞伯拉罕愛羅得,神就用他來管教亞伯拉罕。至終,羅得與亞伯拉罕分開,亞伯拉罕纔絕對跟從神的呼召。他不再有父親或姪兒;只有他同他的妻子。他離開了他的本地、他的親族、和他的父家。然而,他必須再離開一件事─他自己。他倚靠自己。
撒拉題議亞伯拉罕藉著夏甲生子,我們由亞伯拉罕的反應知道他仍倚靠自己。雖然這個建議是好意,卻違反了神的呼召。亞伯拉罕該運用鑑別力,不聽從他的妻子。撒拉的題議是個試驗,證明亞伯拉罕仍在老舊的己裡,他那部分仍是舊造。然而,神的心意是要呼召亞伯拉罕完全離開舊造的每一部分─不但離開他的本地、親族和父家,也離開他自己。神似乎告訴亞伯拉罕:『你不該作甚麼。你必須從自己出來。我要為你作一切。但你留在自己裡面的時候,我就不能作甚麼。』然而,亞伯拉罕照撒拉的題議作,結果生出以實瑪利。那是非常嚴重的錯誤,猶太人因此不斷受苦。為甚麼亞伯拉罕犯這樣的錯?因為他仍在自己裡面。他棄絕了許多其他的事物,但他沒有棄絕自己。
亞伯拉罕甚麼時候離開自己?乃是到一百歲的時候,他纔棄絕自己,那時他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當然,每個死了的人都從自己出來了。亞伯拉罕一百歲時,看看自己說,『我完了。我如同已死。』羅馬四章十九節說,『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這指明他終於從自己出來了。他成了完全蒙召的人。你蒙召了麼?雖然你是蒙召的人,但你還沒有棄絕自己。
我們已經看見,受造族類墮落到一個地步,將神改換為偶像。神對他們不能作甚麼。就神而論,以亞當為首的受造族類已經毫無指望,於是祂完全放棄了這族類。然而,神從那受造並墮落的族類中呼召出亞伯拉罕,作為新族類,蒙召族類的父和元首。我們屬於那一族類─受造族類或蒙召族類?我們屬於蒙召族類。然而,我們與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一樣。我們像他那樣,對神呼召的反應是逐步的,不是絕對的。我們都在回應神呼召的過程中。無論你多軟弱,我保證至終你會被呼召出來。然而,你該加速你的蒙召,棄絕一切不是神自己的事物。你越快往前越好。我鼓勵你加速,從一切不是神的事物中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