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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1週 第1~2篇
(讀經:羅馬書一1~17)
第1週.第五日
綱目
參 為受差遣者所傳揚
一 在靈裡
二 藉著禱告
三 熱切
肆 為蒙召的人所接受
一 藉著順從信仰
二 有恩典與平安
伍 神的大能
讀經:
羅一12~14。
禱讀:
羅一5~6:
『我們藉著祂,領受了恩典和使徒的職分,為祂的名在萬國中使人順從信仰,其中也有你們這蒙召屬耶穌基督的人;』
羅一9:
『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裡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
生命讀經:
參 為受差遣者所傳揚
現在我們需要再往前,來看神的福音如何被傳揚。這福音為受差遣者所傳揚。受差遣者是為這目的分別出來的使徒。(一5。)並非所有的信徒都是使徒,但就一面說,所有的信徒都是為著傳福音受主差遣的。
一 在靈裡
這福音是在靈裡被傳揚。(一9。)請注意英文這裡的靈字用小寫字母開始,因此指明這不是說到聖靈。所有的基督徒都相信,我們要傳福音必須在聖靈裡。然而,我從來沒有聽過任何人說,我們必須在我們的靈裡。但保羅說,我們需要在我們的靈裡。傳福音在於我們的靈。保羅說,他在神兒子的福音上,在靈裡事奉神。我們傳福音時,不該耍花樣;我們該運用我們的靈。
為甚麼保羅只在羅馬書裡說,他在他的靈裡事奉神?因為在這卷書裡,他與熱心宗教的人辯論;這些人必然是在靈以外的事物裡─在字句、形式或道理裡。保羅在羅馬書裡辯論說,我們向神所作的一切,都必須在我們的靈裡;我們所是的一切,都必須在靈裡;我們所有的一切,都必須在靈裡。在二章二十九節他說,神的真子民必須在靈裡;真割禮不是在外面肉體上,乃是在靈裡。在七章六節他說,我們必須在靈的新樣裡服事神。保羅在羅馬書裡十一次說到我們人的靈。最後一次見於十二章十一節,那裡說我們必須靈裡火熱。傳神的福音完全是我們靈的事。
二 藉著禱告
我們為著傳福音,需要許多禱告。(一9。)我們需要為靈魂禱告,為福音禱告。在傳福音上,禱告比任何一種努力都更需要。我們若沒有禱告,在傳福音上就不會有果子。
三 熱切
第三,我們必須熱切的傳福音。(一13~15。)我們若在傳福音這件事上對主認真,就必須操練這三件事:在靈裡、藉著禱告、以及熱切。花樣和技巧不會有功效。我們都需要運用我們的靈接觸人、禱告、並熱切的豫備好。福音若沒有感動你,就絕不會感動別人。福音若不能說服你,就絕不會說服別人。你自己若不因福音流淚,就沒有人會悔改。你若流淚,別人就會悔改流淚。我讀過一位在福音上很有果效的弟兄的傳記。他傳講得不多;然而,他一站起來,就在眾人面前哭。他在人前哭了一段時間,人就流下悔改的眼淚。那是熱切的傳福音。
肆 為蒙召的人所接受
神的福音為蒙召的人所接受。(一6~7。)這些蒙召的人作甚麼?他們信。所以,福音為蒙召的人和信的人所接受。我們就是蒙召的人和信的人。蒙召就是被召出來;信就是信入。
羅馬書給我們亞伯拉罕的表樣。亞伯拉罕蒙神從受造族類中呼召出來。受造族類已墮落到神以外的許多事物裡,並且就神而論,已成了沒有指望的。神放棄了那族類,從其中呼召一個名叫亞伯拉罕的人。所以,亞伯拉罕成了蒙召族類的父;這族類不是神創造的,乃是神呼召出來的。我們已從神以外的一切被呼召出來:從舊造、世界、人類、和我們自己被呼召出來。我們已從好的事物、從壞的事物、從不是神自己的一切被呼召出來。所以,蒙召就是從不是神自己的任何事物中出來。
我們蒙召之後,就相信了。信的意思是信入。信耶穌的意思不僅是信有耶穌。信耶穌的意思是信入耶穌;信神就是信入神。信要求我們承認我們無望、無助,我們不能作甚麼討神喜悅。我們需要忘記自己,了結自己,了結我們所是、所有、並所作的一切。這就是信。在消極一面,信的意思是了結我們所是的一切、我們所有的一切、並我們所能作的一切。在積極一面,信的意思是接受神作我們的一切,將我們自己放在神裡面,信靠祂為我們所作成的、祂為我們所能作的、以及祂為我們所要作的。換句話說,信就是了結我們自己,並使我們自己完全信靠神。這信在神面前被算為義,並使神非拯救我們不可。
所以接受福音的人,乃是從神以外的一切被呼召出來,並且信入三一神,了結他們的所是、所有並所作,且信靠神所作成的、所能作的、並所要作的。你若是這樣的人,接受神的福音,你就要承認:『我了了。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我不需要作甚麼,因祂作了一切,並且祂要為我作一切。凡我所有的,凡我所是的,以及凡我所能作的,因著我信入祂,都被了結了。現在,祂是我的一切。』這就是接受神福音的那種人。
一 藉著順從信仰
蒙召的人藉著順從信仰接受神的福音。(一5。)這是甚麼?在摩西的律法之下,神給人十條誡命來順從。那種順從是順從律法,順從誡命。在這恩典時代,神已給我們一條惟一的誡命─信入耶穌。此外神沒有要求我們遵守任何誡命。無論我們是誰,我們都必須順從神的誡命,信入耶穌。凡信入基督的人,就必得救;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約三18。)我們順從神惟一的誡命時,就順從了信仰。這就是為甚麼主耶穌在約翰十六章八至九節說,聖靈要為罪,使世人知罪自責,因為他們不信入祂。今天有一條惟一的誡命─信入耶穌,也有一個惟一的罪─不信入祂。你若信,就順從信仰,並藉著這樣的順從接受神的福音。在神眼中,最順從的人就是信入耶穌的人;最不順從的人就是不信入祂的人。沒有一件事比不信入耶穌更得罪神;反之,沒有一件事比信入祂更討神喜悅。倘若任何罪人,任何浪子說,『神阿,感謝你差遣耶穌基督,我信入祂,』父就會喜悅。你順從信仰,神就喜歡你。
二 有恩典與平安
藉著順從信仰接受福音,就帶進恩典與平安。恩典是神在基督裡作我們的一切,給我們享受;平安是享受神恩典的結果。這平安是裡面的安息、安慰和滿足,不是外面的東西。
伍 神的大能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信的人。(一16。)在羅馬書裡,救恩的意義很豐富。救恩的意思不僅是拯救我們脫離神的定罪和永遠的滅亡;救恩的意思也是拯救我們脫離我們的天然、己的樣式、個人主義、與分裂。這救恩要拯救我們到底,使我們能聖別、模成、得榮、變化、並與別人同被建造成為一個身體,在召會生活中不分裂。神的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達到這樣完全、完整、並終極的救恩。這對所有信的人本是神的大能。讚美主!我們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