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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生命讀經追求
第104週 第10~11篇
(當篇讀經:加二19〜20)
第104週.第二日
第十篇 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
當日讀經: 加二19~20。
加拉太書第二章
二 基督頂替律法 二11~21
19我藉着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爲我捨了自己。
同一的生命與同一的生活
向律法死了
活基督
基督與神的兒子
在我們裏面運行的信心
禱讀:
加二19 我藉着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
加二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着;並且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在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爲我捨了自己。
生命讀經:
同一的生命與同一的生活
接枝的例子再一次幫助我們瞭解這事。一根枝子接在一棵多產的樹上之後,枝子仍然活着。但牠不是憑自己而活,乃是憑着所接上的樹而活。不但如此,這棵樹也活在那接上的枝子裏面。如今枝子活出一種接枝的生命。這就是說,牠不是憑自己活着,乃是憑所接上之樹的生命活着。再者,這另一個生命,就是多產之樹的生命,也不是憑自己活着,乃是藉着那接上的枝子活着。樹的生命活在枝子裏面。最終,枝子與樹有同一的生命,和同一的生活。同樣的原則,我們與基督也有同一的生命,和同一的生活。
在約翰六章五十七節主耶穌說,『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我又因父活着,照樣,那喫我的人,也要因我活着。』子沒有憑自己而活。但這不是說,子被撇在一旁,不存在了。當然,子繼續存在,但祂沒有活祂自己的生命。祂乃是活父的生命。這樣,子與父就有同一的生命,並同一的生活。祂們分享同樣的生命,並有同樣的生活。
今天我們和基督的關係也是一樣。我們與基督並沒有兩個生命。反之,我們有同一的生命,和同一的生活。我們憑祂活着,祂也活在我們裏面。如果我們不活,祂就不活;如果祂不活,我們也不能活。一面,我們了結了;另一方面,我們仍然存活,但我們不是沒有祂而活。基督活在我們裏面,而我們與祂同活。所以,我們與祂有同一的生命,和同一的生活。
向律法死了
加拉太二章二十節解釋我們如何藉着律法,向律法死了。照着神的經綸,基督被釘十字架時,我們也都包括在祂裏面。這是已經成就的事實。藉着基督的死,我們已經在祂裏面死了;現今藉着祂的復活,祂在我們裏面活着。祂活在我們裏面,完全憑着祂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這點在加拉太書以下各章有充分的發展,向我們陳明並強調,那靈乃是我們已經接受作生命的那一位,也是我們應該活在祂裏面的那一位。
活基督
我,天然的人,傾向守律法以得完全,(腓三6,)但神要我活基督,使神藉着基督能從我得着彰顯。(一20~21。)因此,神的經綸乃是,『我』在基督的死裏被釘死,基督在祂的復活裏活在我裏面。守律法,是在我的生活中高舉律法在一切之上;活基督是在我的生活中使基督作中心和一切。律法是神爲着基督,用以看守祂選民的,只是一段時期,(加三23,)至終要帶他們歸於基督,(24,)使他們接受祂作生命,並活祂作神的彰顯。現今基督旣已來了,律法的功用就了結了;基督必須在我的生活裏頂替律法,以成就神永遠的定旨。
基督與神的兒子
在二章二十節保羅說到基督,也說到神的兒子。基督這名稱,主要的是指基督的使命,爲着完成神的計畫;神的兒子,是指基督的人位,爲着分賜神的生命到我們裏面。因此,我們所用以活神之生命的信,乃是在神的兒子這賜生命者的裏面。神的兒子愛我們,特意爲我們捨了自己,使祂能將神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
現今我們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不是白阿司(bios)─肉身的生命,不是樸宿克(psuche)─魂的生命,乃是奏厄(zoe)─屬靈、神聖的生命。
在我們裏面運行的信心
保羅說,我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我們在神兒子的信裏,與祂聯結所活的。我們活神聖的生命,不是憑着眼見,也不是憑着感覺,不同於我們活肉身和魂的生命。我們活神聖的生命,就是活我們靈裏屬靈的生命,乃是藉着運用信,這信是由賜生命之靈的同在所激發的。
保羅說到信時,是說『神兒子的信』。這裏小小的『的』字是甚麼意思?這個字含示本節所題的信,乃是屬於神兒子的信,就是祂自己所擁有的信。然而,我們和其他許多人解釋這一節的時候,都說,這辭真正的意思是在神兒子裏面的信。但希臘文在這裏沒有用『在…裏面』這個介係詞。我花了許多時間想要瞭解這件事。我查考許多一流的權威着作以後,確信保羅在這裏所說的不是神兒子的信,乃是在神兒子裏面的信。但我們仍需要解釋,爲甚麼在這一節,以及二章十六節和三章二十二節,保羅沒有用『在…裏面』這個介係詞。我們只查考聖經的白紙黑字,無法對此事有正確的領會。我們還需要思想我們的經歷。
保羅寫加拉太書是根據真理,也是根據他的經歷。根據我們基督徒的經歷,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真實活的信,不只是在基督裏面,也是屬於基督的。因此,保羅在這裏的意思,實際上就是『屬於基督的,並在基督裏面的信』。保羅的思想乃是,信是屬於基督的,也是在基督裏面的。
我們已經指出,信是我們對主之所是,以及祂爲我們所作之事的珍賞。我們也指出,真實的信乃是基督自己注入我們裏面,成爲我們相信祂的能力。主注入我們裏面以後,就自然而然成爲我們的信。一方面,這信是屬於基督的;另一方面,這信是在基督裏面。然而,光說這信就是基督,這太簡單了。我們需要說,信乃是基督向我們啟示出來,並注入我們裏面。信不只和已經注入我們裏面的基督有關,也和正在將祂自己注入我們裏面的基督有關。當基督在我們裏面運行,祂就成爲我們的信。這信是屬於祂的,也是在祂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