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中市政府社會局113年10月24日中市社助字第1130151829號函辦理。
二、本府社會局結合6大超商辦理愛心守護站,針對未滿18歲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提供緊急餐食食用,相關領取規範及注意事項如附件。
一、為維護及促進學生健康,請教職員及家長勿以高油高熱量食物及含糖飲料與點心獎勵或慰勞學生。
二、另有關本校午餐供應之點心,擬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園食品規範督導考核要點」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規定供應,並擬主動掌握農政、衛生機關發布之訊息,以維護學生飲食安全及健康。
清寒弱勢學生113年暑假暨113學年度第1學期例假日安心午餐券申請及使用規範
一、貧困午餐費及安心午餐券補助對象: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或實為家庭經濟困難且經由導師認定清寒者,其資格均須符合申請條件,填寫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後,依據中央補助地方政府學校午餐經費支用要點暨臺中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貧困學生午餐費補助(含安心午餐劵)審核作業流程辦理。
二、申請後,請學生務必持數位學生證,於指定午餐時段內,至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OK便利店)、台灣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合約廠商進行換餐,且應遵守「安心午餐券使用規範」,俾利順利兌換餐食。
11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安心午餐券數位化,為避免學生有相關操作流程等問題無法順利領餐,悠遊卡公司提供免付費客服專線,請各校轉知領餐學生,其客服專線資訊如下:
(一)免付費24小時客服專線:0800-028-880。
(二)付費24小時客服電話:(02)412-8880。
請各班合作股長/抬餐桶同學協助每日將餐具放入飯桶(紅桶),並準時抬回。
請各班合作股長/抬餐桶同學協助每日將餐具放入飯桶(紅桶),並準時抬回。
113(上)團膳費用總結
實付金額 8346730
實收金額 8910860
113(上)退費 564130
轉知社會局有關「臺中市愛心守護站」領取餐食相關規範及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