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根據 [消防安全(工業建築物)條例] (第636章),會要求擁有人更換單位出口及逃生樓梯防護門廊的門,完成後提交證書及測試報告以核實其符合所須要求。屋宇署按不同處所,要求門須具有不少於1小時或2小時耐火效能,及或裝有防煙密封。
本公司代辦安裝的防火門,符合歐盟標準 BS EN1634-1:2008 Insulated & Fire Resistant Test 及 BS EN1634-3:2004 Smoke Control Test,
客戶可按個別情況加裝電鎖或透明視察鏡片。
1小時防火及防煙
2小時防火及防煙
1小時防火及防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