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語言治療
更新日期:2024-07-08
兒童語言發展遲緩的警訊
孩子若有這些狀況時,最好儘早尋求語言治療師的協助:
嬰兒期太過安靜或對聲音缺乏反應。
至兩歲仍無任何語彙出現。
至三歲仍無任何句子出現。
三歲以後說話模糊不清難以理解。
五歲以後,句子仍常有錯誤。
五歲以後,句子仍有不正常節律、速度或語調。
五歲以後,說話仍有許多省略、替代或歪曲的現象。
說話聲音單調平直、音量太大或太小或音質太差。
說話聲音有明顯鼻音過重或缺乏鼻音的現象。
年齡越大,說話時使用之詞彙沒有增加,或咬字仍不清,甚至語言表達有退步或不愛說話的表現。
兒童語言溝通問題的類型與治療
構音/音韻異常:構音異常又稱「口齒不清」,也是台語俗稱的「臭乳呆」,是兒童語言問題中最常見的一種。可能與幼兒口腔動作協調性差或語音聽辨力、口腔靈敏度不良有關。如「兔子ㄍ/ㄗ」變成「褲子ㄍ/ㄗ」,「大象」變成「尬象」說話含糊不清,咬字不正確。依音韻歷程分析,錯誤型態可能是不送氣、前傾音化、舌根音化、省略、簡化、擦音或塞擦音化等,一種或數種並存。
→矯正程序:消除或減清肇因、聽辨能力訓練、構音器官動作訓練、正確的語音經驗、轉移及類化、維持或習慣化
語暢異常:即俗稱口吃;大概在3至5歲有些孩子有發展性口吃的現象,多數會隨年齡的增長而自然消失。在說話時表現結結巴巴,開頭很難發出聲音、重複某些字、拉長語音或不適當的中斷等現象,使說話變得十分不流利,嚴重者還會合併聳肩、頓腳、眨眼、甩頭等掙扎怪異的動作。需要區分是發展階段的說話不順暢,或有其他語言發展的問題演變為”真正”的口吃。口吃短於半年,且無其他任何語言行為發展問題時,只需作簡單的篩檢評估與追蹤即可。若超過半年、持續至5歲、5歲後發生、家人也有口吃現象等因素,則口吃持續存在的機率大增,需要語言治療師協助。
→語暢治療:改善家庭情境減少潛在壓力、提供正確說話模式、加強語文能力、改善兒童的語言環境
嗓音異常:如聲音沙啞,多發生於五到十歲的幼童,且男孩較女孩多;多因長時間的吼叫、大聲尖叫、錯誤的用聲習慣所致,這類幼兒會有說話聲音沙啞、音調降低、喉嚨緊乾不適、發聲費力等現象。其他如音量過大或過小、音調過高或過低、音質不悅耳、音調平板、缺乏抑揚頓挫等。
→嗓音治療:醫藥治療、嗓音復健、嗓音保健
語言發展異常:某些幼兒因先天生理上的缺陷、腦部功能發育不良,或後天文化刺激不足,環境剝奪等因素,使得語言發展速度無法跟上其年齡,或造成語言發展緩慢或偏差稱之。
多重性語言發展異常:孩子因器質性的損傷影響語言能力的發展且包含一種以上的溝通障礙,例如腦傷、腦性麻痺、唇顎裂、聽障、智障、自閉症、亞斯柏格症等
→語言發展異常的治療:認知概念訓練、口腔動作訓練、聽/知覺理解訓練、口語表達訓練、互動溝通技巧訓練、溝通輔具的運用,除了聽與說的能力之外,也包含閱讀能力的處理。
吞嚥障礙:因腦部損傷或肌力、敏感度問題,影響吞嚥功能,有進食困難或哽嗆的情況
→吞嚥訓練:構造缺陷轉介相關醫療處理、感覺異常、動作協調差、進食問題、流口水、說話問題等
兒童語言治療包含的內容
環境敏感度與溝通動機的提昇(溝通意圖)
認知操作概念的建立(語言)
口腔動作功能評估與治療(說話)
聽辨能力/聽覺記億深度與廣度(聆聽)
結構化的語言刺激加強語言理解與內化(語言)
建立良性的溝通表達模式(人際互動)
誘發語言發展的示範與諮詢
早期療育的服務對象與流程
針對6歲以下兒童,若懷疑有語言、動作、精細操作、情緒、認知、學習等發展遲緩之可能時,即可透過小兒神經科、精神科、復健科醫師以約診的方式安排進入早療門診,由社工師預約門診時間,以便進行後續的醫師聯合看診與多專業的評估(心理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社工師)與相關治療。
服務方式
經語言治療師評估吞嚥、語言/言語相關能力後擬定並執行治療計劃,以個別或團體方式透過操作教具、遊戲、繪畫、社交互動等溝通治療情境,達到誘發與提昇語言溝通能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