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難誰可以幫助我

保障銀髮族經濟安全

有些家庭無力照顧失能的長輩,卻不知道政府有相關補助可以使用,或是申請時遇到許多狀況而打退堂鼓。

針對經濟弱勢、生活困難者,屏東縣政府亦設有許多居家、醫療或安置補助照顧,只要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提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申請,通過資格認定後可獲得生活扶助費或相關補助,讓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或家庭獲得資源。

若有相關需求歡迎聯絡諮詢窗口

達仁鄉公所社會課 089-702249分機603

承辦人:楊麗如小姐

低收/中低收入戶/中低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生活補助

(於戶籍地之鄉鎮市公所辦理申請)

達仁鄉公所 臺東縣達仁鄉復興路9鄰14號

089-702249 分機610 楊麗如小姐


  • 中(低)收入生活津貼方案

  1. 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19932元),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補助新臺幣7,759元/月。

  2. 達<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19932元),未達2.5倍(33220元),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者:補助新臺幣3,879元/月。

 *110年台灣省<最低生活費>為13288元

  • 身心障礙生活補助方案

  1. 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公共交通工具,得憑身心障礙手冊半價優待。

1、單獨辦理身心障礙學生甄試入學。

2、增加身心障礙學生甄試入學大學的名額。

國小轉國中階段-填報特殊學生身心狀況。

就讀於中、小學及特殊學校之身心障礙學生可申請獎助學金。

可進入資源班,有專業特殊教育人員給予個別化補救教學與輔導。

低收入戶學生:全部學、雜費;或全部學分費、學分學雜費。

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1.極重度、重度身心障礙:全部學、雜費;或全部學分費、學分學雜費。

 2.中度身心障礙:十分之七學、雜費;或十分之七學分費、學分學雜費。

 3.輕度身心障礙:十分之四學、雜費;或十分之四學分費、學分學雜費。


相關輔具補助金額請參閱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標準表

中低收入戶輕度3,000元

中重度以上4,000元

低收入戶輕度4,000元/中重度以上7,000元

健保:輕度補助1/4,中度補助1/2,

重度以上全額補助。

(勞保、公保、農保依投保比率補助)


申請需檢附資料:

  1. 申請人郵局儲金簿影本

  2.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現場驗明後退還)

  3. 申請人印章

  4. 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戶內有年滿15歲以上之在學學生須提供)

  5. 其他(失蹤證明/在監証明等)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的資格認定

低收

入戶

補助標準:

  1. 一款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每人每月補助 11,040 元。

  2. 二款低收入戶家庭生活補助:每戶每月補助 6,358 元。

  3. 二、三款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15歲以下):每人每月補助 2,802

  4. 二、三款低收入戶就學生活補助(高中職以上在學):每人每月補助 6,358 元。

資格1


全家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11年度 1萬4,230 元)。


資格2

全家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不動產(土地、房屋)合計不超過 353 萬元。


資格3

全家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動產(存款、汽車、有價證券與投資)每人不超過 7萬5,000 元。


低收

入戶

補助標準:

  1. 全民健康保險費:戶內列冊照顧人口補助1/2(18歲以下全額補助)

  2. 傷病醫療費用補助:最近3個月醫療費用累計達新台幣3萬元以上,補助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的80%。

  3. 住院看護費用補助:住院治療期間經醫院醫師診斷證明須僱用專人看護,每人每日最高補助看護費用900元,未達1日者按小時比例計算(未達一小時者不列入計算),每年最高核發9萬元整。

  4. 老人住宅設備改善

  5. 老人假牙補助

  6. 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

(1)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 1.5 倍(1萬9,932元)以下者:每人每月補助 7,759 元。

(2)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 1.5 倍至2.5倍1萬9,932元-3,220元)以下者:每人每月補助 3,879 元。

資格1


全家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 1.5 倍,21,345

資格2

全家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不動產(土地、房屋)合計不超過 530 萬元。



資格3

全家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動產(存款、汽車、有價證券與投資)每人不超過 112,500 元。


資格4


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


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

應備證件資料:

1.申請書。

2.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3.全家人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4.全家人最近一年度財稅資料及稅籍清單。

5.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及內頁影本。

6.印章。

資格1


全家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 1.5 倍19,932

資格2

全家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不動產(土地、房屋)合計不超過 706 萬元。



資格3

全家人口(包括申請人、配偶、一親等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動產(存款、汽車、有價證券與投資)未超過單一人口家庭20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25元。。


資格4


未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於機構夜間式或全日住宿式服務。


Q:許多福利身分的補助可否同時領取 ? 請參考以下圖。

Q:有哪些社會救助給付金額? 請參考以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