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訪視委員點選含底線之連結查看佐證資料,感謝。
2-1.能依規定設置實習場所消防安全設備
2-2.能依規定保養、維修實作教學設備,並建立借用及使用紀錄
2-3.能維護實作教學環境衛生
1.實習場所之消防、安全管理計畫及檢查紀錄、工場配置平面圖、照片等資料
2-1.實習場所均設有突發緊急事件處理、逃生指引標誌、水、電、火使用安全警語等標示,並適時加以宣導。學習首重安全,國中技藝教育學生第一次上課時即實施實習場所安全衛生守則宣導,並請所有上課學生詳閱後簽名。
2-2.每週上課均會詳實記載專業教室使用暨設備機具使用記錄,並且教導每位學生如何正確且安全使用各項實習設備及器材。
112學年度至113學年度上學期經費執行情形:
一、112學年度:
1.遴輔費:預算編列44,000元,已執行44,000元,執行率達100%。
2.鐘點費:預算編列117,595元,已執行117,595元,執行率達100%。
3.開辦費:預算編列 890,205 元,已執行 888,205 元,執行率達99%。
4.總額:預算編列1,050,000元,已執行1,048,000元,執行率達99%。
二、113學年度上學期:
1.遴輔費:預算編列 46,000 元,已執行 11,944元。
2.鐘點費:預算編列 115,795元,已執行 65,616 元。
3.開辦費:預算編列 1,088,205 元,已執行 489,690元。
4.總額:預算編列 1,250,000 元,已執行 567,250 元。